甘肃省工商局公文被抢事件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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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内多家网络媒体流传一篇名为《甘肃省工商局公文被多名温州商人抢夺处长被打》(简称“公文被抢”)的文章。记者很早就开始关注朱国尧所经营的甘肃永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瑞公司)股权之争,此次事件后,记者再次进行了采访。
永瑞公司目前有多起经济纠纷在甘肃、山东两地法院审理当中,公司前经理叶成岳涉嫌挪用公司资金500万元已被兰州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采访中,朱国尧多次表示了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永瑞公司所涉及问题的信任。作为商人,他不想和甘肃省工商局结怨。
“以怨报德”永瑞公司前经理叶成岳已被公安局立案调查
关于永瑞公司的股权纠纷,永瑞公司前经理叶成岳是一个回避不了的名字。
朱国尧告诉记者,永瑞公司是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山东世纪金源置业有限公司全额出资1000万元设立。永瑞公司的几位股东都是名义股东,并未实际出资,是自己当初为了更好地开展永瑞公司在兰州的唯一的项目——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而组织起来的团队。
“永瑞公司成立前,叶成岳就是一个普通打工的。因为永瑞公司的项目急需人才,叶成岳本身的口才与办事能力也确实还不错,而且他还是我们温州老乡,我聘他为永瑞公司的经理。”回忆起当初聘请叶成岳,朱国尧仍历历在目。
永瑞公司多位与叶成岳共事过的同事告诉记者,朱国尧对叶成岳非常不错,不仅许以高薪,还给叶成岳配备了四辆百万豪车。
尽管朱国尧对叶成岳有知遇之恩,但叶成岳其后的一些做法有“以怨报德”之嫌。
由于朱国尧长期不在兰州,叶成岳很长一段时间都作为经理负责永瑞公司。2008年1月28日,永瑞公司将一笔500万的合作建房保证金打入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土地出让方兰州五里铺离职干部休养所账户。2008年4月14日,叶成岳擅自将此资金转到其胞弟的上海骏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8月22日,在永瑞公司的追究下,叶成岳承认挪用500万的事实。
2009年8月24日的永瑞公司股东会议记录上,股东要求“叶成岳25日(2009年8月)18时前将此款项打入原账户或公司,其他责任再行追究。”这份会议记录上有包括叶成岳在内的所有股东签名。
朱国尧告诉记者,至今叶成岳也未向永瑞公司归还这笔500万的建设保证金。
项目施工方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6月7日、7月14日、7月20日,叶成岳多次纠集社会闲散人员300余人,采取抢占办公室、施工工地等手段,寻衅滋事,造成工程停工累计达四个月,损失达数千万元,严重干扰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的进度,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由于担任永瑞公司经理期间挪用了公司500万元建设保证金,叶成岳已被兰州市公安局于今年7月31日以涉嫌挪用资金罪立案侦查。
商业对手林贤通涉嫌重大欺诈
在兰州市商界,不少人认为仅凭叶成岳是翻不起这么大波澜,他缺乏足够的关系以及资金支持。“叶成岳很可能只是林贤通的马仔。”一位兰州本地商人如此告诉记者。
对于林贤通,这位商人说,林贤通是较早来兰州淘金的温州商人,名下有万商国际市场。在兰州市区,朱国尧在建的兰州国际商贸城与林贤通经营的万商国际市场相距不远,商业竞争十分明显。不过相对于老的万商国际市场,不少商户更看好在建的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
在《甘肃省工商局公文被多名温州商人抢夺官员被打》一文中提到:“2011年10月,迫于资金压力,朱国尧与陈良同通过叶成岳找到了林贤通,提出将两人所持永瑞房地产的43%股份转让给林贤通”,朱国尧表示这纯粹是无中生有,“林贤通在永瑞公司没有任何股份,也没有任何投资!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把永瑞公司股份卖给任何人,有把价值一个亿的股权价值以原始价值255万转让的吗?!”
上述兰州本地商人告诉记者,朱国尧和林贤通之间并无任何经济往来,叶成岳倒是和林贤通往来紧密。
朱国尧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叶成岳在永瑞公司任职期间私自与林贤通签订的兰州国际商贸城招商代理合同、多份永瑞公司股东会纪要和多份兰州商户的向林贤通缴纳“诚意金”的凭条。朱国尧认为叶成岳伙同林贤通,以出售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项目的名义,私自收取兰州500多名商户3个多亿的“诚意金”,而这笔巨额“诚意金”则是直接打到林贤通夫妇个人账户上。(注:对此事实,详见《甘肃省工商局“抢夺公文”事件引爆3亿特大融资案:项目股东被调查》)
记者从兰州法院系统了解到,随着叶成岳、林贤通涉嫌骗取股权的新证据提交,永瑞公司股权纠纷一案已经由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朱国尧的律师黄开国认为,这说明兰州法院方面开始认识到叶成岳、朱国尧的股权纠纷中存在重大的欺诈嫌疑。
“公文被抢”中的“公文”实为应给永瑞公司的行政复议
兰州市工商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去年以来,叶成岳多次到市工商局要求将朱国尧在永瑞公司的股权变更到其名下。兰州市工商局认为,永瑞公司的股权纠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兰州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在案件审理期间,不适宜变更股权,据此两次做出驳回叶成岳申请的决定。
朱国尧认为,毫无疑问,兰州市工商局是积极依法作为的,这也坚定了朱国尧继续投资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的信心。据介绍,今年六月以来,朱国尧加大了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的投资,短短五个月就投资了一亿多元,部分楼层已经封顶。
孰知,今年8月30日叶成岳以秘密操作方式,利用作废公章假冒永瑞公司名义,欺骗省工商局领导,打起行政复议的主意。9月18日,离开公司一年多的叶成岳第一时间拿到了这份以永瑞公司名义提起申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而作为永瑞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朱国尧却没有收到这份文书,对行政复议也不知情。
朱国尧认为,自己是工商部门登记的永瑞公司法人代表,这份行政复议决定书本应送达给他。
“为了要到这份文件,朱国尧拿着身份证、营业执照去了省局好几次。我和永瑞公司的同志也去省工商局苦求了几次,就差给省局法规处张玉光处长跪下了,但他连我们复印这份文件都不同意。这份行政复议决定书关系到永瑞公司的命运,朱国尧好几亿的身家性命都在这里。他本来就是老实人,不是被逼到一定份上,哪敢把这份文件如此要过来!”朱国尧的夫人陈玉东告诉记者。
至于处长被打,陈玉东表示:“给朱国尧一百个胆,他也不敢打官员!”
记者觉得疑点颇多,于是采访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的主要起草者——甘肃省工商局法规处处长张玉光,他告诉记者,这份文书的核心内容是省局认为兰州市工商局不作为,要求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
张玉光认为,永瑞公司的股权尽管被多家法院的函件进行冻结,但对于公司登记注册的其他事项,如注册资金、法人代表、营业地点乃至营业范围,都并未冻结。在他看来,尽管司法上永瑞公司的股权还不明晰,但并不妨碍工商部门变更永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记者随即问,兰州市工商局根据多家法院的函件先后两次做出了驳回叶成岳申请不予变更的决定,是不是属于行政复议法中依法作为的情形?为什么省工商认为兰州市工商局不作为,却又撤消了市局依法作出的决定?张玉光对此不置可否。
维稳与法治并不矛盾
那么叶成岳是否有资格担任永瑞公司的法人代表呢?黄开国表示,根据《公司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一个没有任何出资且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并有大量挪用资金款没有退还的人,是没有资格担任企业法人代表的。更何况叶成岳已经离开永瑞公司一年多了,他印发的各种永瑞公司的文件所盖的也都是作废的公章。
朱国尧认为:“叶成岳要变更自己做法定代表人,目的是为了掩盖他挪用永瑞公司缴纳的500万元建设保证金以及挪用私自收取的3亿元售楼款‘诚意金’的犯罪事实。”永瑞公司已经将叶成岳、林贤通犯罪相关证据交给兰州市公安局,朱国尧相信法律是能够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个别记者所说的他打了官员是纯属乌有的别有用心之词。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朱国尧从张玉光手中拿到本来早就应该送达给他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的第二天,就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甘肃省工商局,并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兰州中院请求司法帮助。
9月24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兰州市工商局送达司法建议文书,要求在案件审理期间,不得变更永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资格;9月2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行文,要求为维护稳定,避免产生新的争端,在有关案件审理期间,兰州市工商局暂缓办理涉及永瑞公司的公司以及股东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朱国尧认为,这些都表明,司法机关是公正的,他相信法律,信任司法机关也没错。
不料11月2日,又有10多名不明身份的人以替叶成岳接管工地为由,闯入永瑞公司施工工地,在打伤多名工人后扬长而去,当地派出所已经受理报警,正在调查。
记者披露上述事实,以便善良的人们从中悟出:是什么人在依法主张权利,又是什么人在破坏社会稳定,而维稳和法治之间是不矛盾的。
本分守法经营者和涉嫌欺诈者之间的纠纷,司法机关正在继续处理中,类似案件还会再上演。记者相信本案的处理结果将会给法治进步和人们的价值观作出进一步的正确引导。
永瑞公司目前有多起经济纠纷在甘肃、山东两地法院审理当中,公司前经理叶成岳涉嫌挪用公司资金500万元已被兰州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采访中,朱国尧多次表示了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永瑞公司所涉及问题的信任。作为商人,他不想和甘肃省工商局结怨。
“以怨报德”永瑞公司前经理叶成岳已被公安局立案调查
关于永瑞公司的股权纠纷,永瑞公司前经理叶成岳是一个回避不了的名字。
朱国尧告诉记者,永瑞公司是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山东世纪金源置业有限公司全额出资1000万元设立。永瑞公司的几位股东都是名义股东,并未实际出资,是自己当初为了更好地开展永瑞公司在兰州的唯一的项目——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而组织起来的团队。
“永瑞公司成立前,叶成岳就是一个普通打工的。因为永瑞公司的项目急需人才,叶成岳本身的口才与办事能力也确实还不错,而且他还是我们温州老乡,我聘他为永瑞公司的经理。”回忆起当初聘请叶成岳,朱国尧仍历历在目。
永瑞公司多位与叶成岳共事过的同事告诉记者,朱国尧对叶成岳非常不错,不仅许以高薪,还给叶成岳配备了四辆百万豪车。
尽管朱国尧对叶成岳有知遇之恩,但叶成岳其后的一些做法有“以怨报德”之嫌。
由于朱国尧长期不在兰州,叶成岳很长一段时间都作为经理负责永瑞公司。2008年1月28日,永瑞公司将一笔500万的合作建房保证金打入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土地出让方兰州五里铺离职干部休养所账户。2008年4月14日,叶成岳擅自将此资金转到其胞弟的上海骏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8月22日,在永瑞公司的追究下,叶成岳承认挪用500万的事实。
2009年8月24日的永瑞公司股东会议记录上,股东要求“叶成岳25日(2009年8月)18时前将此款项打入原账户或公司,其他责任再行追究。”这份会议记录上有包括叶成岳在内的所有股东签名。
朱国尧告诉记者,至今叶成岳也未向永瑞公司归还这笔500万的建设保证金。
项目施工方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6月7日、7月14日、7月20日,叶成岳多次纠集社会闲散人员300余人,采取抢占办公室、施工工地等手段,寻衅滋事,造成工程停工累计达四个月,损失达数千万元,严重干扰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的进度,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由于担任永瑞公司经理期间挪用了公司500万元建设保证金,叶成岳已被兰州市公安局于今年7月31日以涉嫌挪用资金罪立案侦查。
商业对手林贤通涉嫌重大欺诈
在兰州市商界,不少人认为仅凭叶成岳是翻不起这么大波澜,他缺乏足够的关系以及资金支持。“叶成岳很可能只是林贤通的马仔。”一位兰州本地商人如此告诉记者。
对于林贤通,这位商人说,林贤通是较早来兰州淘金的温州商人,名下有万商国际市场。在兰州市区,朱国尧在建的兰州国际商贸城与林贤通经营的万商国际市场相距不远,商业竞争十分明显。不过相对于老的万商国际市场,不少商户更看好在建的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
在《甘肃省工商局公文被多名温州商人抢夺官员被打》一文中提到:“2011年10月,迫于资金压力,朱国尧与陈良同通过叶成岳找到了林贤通,提出将两人所持永瑞房地产的43%股份转让给林贤通”,朱国尧表示这纯粹是无中生有,“林贤通在永瑞公司没有任何股份,也没有任何投资!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把永瑞公司股份卖给任何人,有把价值一个亿的股权价值以原始价值255万转让的吗?!”
上述兰州本地商人告诉记者,朱国尧和林贤通之间并无任何经济往来,叶成岳倒是和林贤通往来紧密。
朱国尧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叶成岳在永瑞公司任职期间私自与林贤通签订的兰州国际商贸城招商代理合同、多份永瑞公司股东会纪要和多份兰州商户的向林贤通缴纳“诚意金”的凭条。朱国尧认为叶成岳伙同林贤通,以出售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项目的名义,私自收取兰州500多名商户3个多亿的“诚意金”,而这笔巨额“诚意金”则是直接打到林贤通夫妇个人账户上。(注:对此事实,详见《甘肃省工商局“抢夺公文”事件引爆3亿特大融资案:项目股东被调查》)
记者从兰州法院系统了解到,随着叶成岳、林贤通涉嫌骗取股权的新证据提交,永瑞公司股权纠纷一案已经由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朱国尧的律师黄开国认为,这说明兰州法院方面开始认识到叶成岳、朱国尧的股权纠纷中存在重大的欺诈嫌疑。
“公文被抢”中的“公文”实为应给永瑞公司的行政复议
兰州市工商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去年以来,叶成岳多次到市工商局要求将朱国尧在永瑞公司的股权变更到其名下。兰州市工商局认为,永瑞公司的股权纠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兰州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在案件审理期间,不适宜变更股权,据此两次做出驳回叶成岳申请的决定。
朱国尧认为,毫无疑问,兰州市工商局是积极依法作为的,这也坚定了朱国尧继续投资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的信心。据介绍,今年六月以来,朱国尧加大了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的投资,短短五个月就投资了一亿多元,部分楼层已经封顶。
孰知,今年8月30日叶成岳以秘密操作方式,利用作废公章假冒永瑞公司名义,欺骗省工商局领导,打起行政复议的主意。9月18日,离开公司一年多的叶成岳第一时间拿到了这份以永瑞公司名义提起申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而作为永瑞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朱国尧却没有收到这份文书,对行政复议也不知情。
朱国尧认为,自己是工商部门登记的永瑞公司法人代表,这份行政复议决定书本应送达给他。
“为了要到这份文件,朱国尧拿着身份证、营业执照去了省局好几次。我和永瑞公司的同志也去省工商局苦求了几次,就差给省局法规处张玉光处长跪下了,但他连我们复印这份文件都不同意。这份行政复议决定书关系到永瑞公司的命运,朱国尧好几亿的身家性命都在这里。他本来就是老实人,不是被逼到一定份上,哪敢把这份文件如此要过来!”朱国尧的夫人陈玉东告诉记者。
至于处长被打,陈玉东表示:“给朱国尧一百个胆,他也不敢打官员!”
记者觉得疑点颇多,于是采访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的主要起草者——甘肃省工商局法规处处长张玉光,他告诉记者,这份文书的核心内容是省局认为兰州市工商局不作为,要求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
张玉光认为,永瑞公司的股权尽管被多家法院的函件进行冻结,但对于公司登记注册的其他事项,如注册资金、法人代表、营业地点乃至营业范围,都并未冻结。在他看来,尽管司法上永瑞公司的股权还不明晰,但并不妨碍工商部门变更永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记者随即问,兰州市工商局根据多家法院的函件先后两次做出了驳回叶成岳申请不予变更的决定,是不是属于行政复议法中依法作为的情形?为什么省工商认为兰州市工商局不作为,却又撤消了市局依法作出的决定?张玉光对此不置可否。
维稳与法治并不矛盾
那么叶成岳是否有资格担任永瑞公司的法人代表呢?黄开国表示,根据《公司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一个没有任何出资且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并有大量挪用资金款没有退还的人,是没有资格担任企业法人代表的。更何况叶成岳已经离开永瑞公司一年多了,他印发的各种永瑞公司的文件所盖的也都是作废的公章。
朱国尧认为:“叶成岳要变更自己做法定代表人,目的是为了掩盖他挪用永瑞公司缴纳的500万元建设保证金以及挪用私自收取的3亿元售楼款‘诚意金’的犯罪事实。”永瑞公司已经将叶成岳、林贤通犯罪相关证据交给兰州市公安局,朱国尧相信法律是能够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个别记者所说的他打了官员是纯属乌有的别有用心之词。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朱国尧从张玉光手中拿到本来早就应该送达给他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的第二天,就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甘肃省工商局,并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兰州中院请求司法帮助。
9月24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兰州市工商局送达司法建议文书,要求在案件审理期间,不得变更永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资格;9月2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行文,要求为维护稳定,避免产生新的争端,在有关案件审理期间,兰州市工商局暂缓办理涉及永瑞公司的公司以及股东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朱国尧认为,这些都表明,司法机关是公正的,他相信法律,信任司法机关也没错。
不料11月2日,又有10多名不明身份的人以替叶成岳接管工地为由,闯入永瑞公司施工工地,在打伤多名工人后扬长而去,当地派出所已经受理报警,正在调查。
记者披露上述事实,以便善良的人们从中悟出:是什么人在依法主张权利,又是什么人在破坏社会稳定,而维稳和法治之间是不矛盾的。
本分守法经营者和涉嫌欺诈者之间的纠纷,司法机关正在继续处理中,类似案件还会再上演。记者相信本案的处理结果将会给法治进步和人们的价值观作出进一步的正确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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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一名知情记着告诉的内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当永瑞公司了解到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甘工商复决字【2012】第002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后便委派法定代表人朱国尧前往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上述文件,以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9月21日上午当朱国尧代表永瑞公司来到甘肃省工商局六楼法规处要求领取“甘工商复决字【2012】第002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时,被法规处处长张玉光无理拒绝,朱国尧代表永瑞公司明确表明我公司依法享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如果你们拒绝向我公司送达上述文件,将使我公司无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你们的这种行为实质是剥夺我公司的诉讼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法规处处长张玉光出示了“甘工商复决字【2012】第002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国尧代表公司取走了甘工商复决字【2012】第002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并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现该案正在审理阶段。
相关标签:甘肃省工商局,工商局公文,公文被抢,抢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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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甘肃省工商局公文事件调查:缘起商人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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