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有什么奖学金
大学有有以下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面向高校设立的荣誉最高、奖励金额最大的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申请条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1、学年加权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在本年级前10%,且没有补考与重修记录; 2、学年加权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10%之后,但达到前30%,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科学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 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了帮助更多学习优异的贫困生完成学业,2007年,我国首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奖励对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覆盖面将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 奖励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年级前30%,无补考、重修现象; 2、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奖项和荣誉,同等条件下,获得区级以上奖项和荣誉者优先;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参评学生评比学年在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内。
3. 国家助学金,面向高校设立的国家级奖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条件: 1、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评比学年在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 申请时间:每年九月中旬。
除了国家类的奖学金外,还有院校设置的校级奖学金以及系级奖学金。所以奖学金类别是很多的,多多争取吧!
1、大学奖学金有几种: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此外,还可设立单项奖。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用于鼓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为:一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评定。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可在按规定标准和比例计算的经费总额内,适当降低一、二等奖学金的比例和标准,增加三等奖学金比例或增设单项奖。但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的人数比例应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35%以内。其中,获得单项奖的应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以内。
2、大学奖学金有几种:省政府奖学金
大一新生可能对于大学的奖学金种类不清楚,高三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大学奖学金的种类,帮助大家了解大学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省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大学奖学金有几种: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硕士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年3万元。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于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批。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4、大学奖学金有几种: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第一类:国家奖学金
简称“国奖”,是由国家直接出资设立,额度8000元/人。国奖评选名额较少,由学院根据专业人数分配名额,一般一个专业有一人名额。当然,国奖的评选条件也是很高,对于专业成绩全年第一,获选有优秀学生等称号,公选和选修课每门学科平均分60分以上的同学机率更大。
第二类:国家励志奖学金
此奖也是由国家和省政府出资设立,额度5000元/人。从占“励志”二字可知,该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主要是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参评条件除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外,专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也须名列前茅。一般每班有1-2个名额分配。
第三类:校级奖学金
顾名思义,该类为学校出资设立的各种奖学金。由于学校规模大小和财政能力不同,每个学校设置的奖学金种类和额度各有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校级优秀奖学金,分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额度从4000元至2000元不等。从一等到三等的评选按班级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选择。(二)校级励志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遵守校纪校规,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奖金额度和评选名额视学校规模而定。(三)校级专项奖学金。该类项目繁杂,一般有以下几种。如科技创新奖,根据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参加科研项目等内容参评,需要有学术性成果。再如道德风尚奖,奖励长期从事志愿服务,有助人为乐等高洁行为,对社会和学校形象起到正面宣传作用的学生。
第四类: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该类奖学金由捐赠单位、个人捐款或优秀校友出资设立,目的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奖金额度和参评条件由捐赠方要求。
第五类:定向奖学金
该类奖学金主要是国家针对有志从事于艰苦地区、艰苦行业的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目的在于鼓励青年学子敢到基层锻炼,艰苦奋斗,成就辉煌人生。艰苦地区指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及经济贫困地区;艰苦行业指煤炭、矿业、石油等行业。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硕士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年3万元。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于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批。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研究生奖学金
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每年资助标准博士生不低于10000 元、硕士生不低于6000元;同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提高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落实和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
申请办法
本科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汉语进修生奖学金、普通进修生奖学金、高级进修生奖学金可向所在国负责留学生派遣的政府部门、相关机构或中国大使馆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在每年的2-4月。
其他专项奖学金申请途径和办法如下:
长城奖学金可通过本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在每年的2-4月;
优秀生奖学金可通过所在学校向CSC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在每年的4-6月;
HSK优胜者奖学金可通过HSK考试主办单位或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向CSC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在每年的2-4月;
中华文化研究项目可通过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或中国的合作大学、学者随时向CSC提出申请;
外国汉语教师短期研修项目可通过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向CSC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在每年的2-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