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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孩子的抚养权不是说父母说不要就可以不要的。我国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的。
夫妻离婚时,可以先行协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归属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的,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如果孩子尚未满两周岁的,则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
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但未满八周岁的,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性别、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夫妻离婚时,可以先行协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归属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的,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如果孩子尚未满两周岁的,则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
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但未满八周岁的,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性别、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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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两个孩子离婚以后,女方要孩子的话。法院也可以判的。也就说你们俩先协商。如果女方执意不要孩子,那监护权都在你这,也没啥,毕竟是你们俩的孩子。孩子是不能缺爱的,在爱的成长环境中,孩子的发展会非常棒。但会尊重你们两个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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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孩子离婚,如果估计女方不要孩子,可以在起诉书中写明,要求女方抚养一个孩子,法官判决的时候会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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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形下,两个孩子离婚法院通常判决一人一个。除非一方抚养明显不利(精神病、虐待、吸毒等)或者双方达成一致,由一方抚养。
女方不想要孩子不构成法律上不要的理由,法律通常会一人一个这样判决。
女方不想要孩子不构成法律上不要的理由,法律通常会一人一个这样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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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了,两个孩子,女方不要,一定要有正当理由才行,两个孩子应该双方各负一个,如果女方没有经济实力,男方负担也行,不过女方必须负一定的生活费,不过法院估计从公证的角度上,应各负一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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