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口头辞退我,让我明天不用来了,我该怎么办?
千万不要被这句话威慑到,明天还是要正常上班。
除非收到正式的辞退文件,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否则一旦听了领导的话,第二天不去上班,公司就能以“无故旷工”的正当理由辞退你,还不需要给予补偿,实在得不偿失,这种情况,即使仲裁也处于下风。
职场比较复杂,这里,我们要先分析一下,领导是在什么情况下说出辞退的话。因为不同的场景,其背后的用意不同。
一、领导正在气头上,脱口而出这句气话。
团队合作总会有摩擦,不仅仅是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也会有。比如:不服从领导安排、跟领导唱反调,安排的工作没有及时完成,承担的项目出了纰漏,这些都会影响到领导的利益。
有些脾气火爆的领导,面对上述情况,不会隐藏情绪,会直接向下级发泄。“你明天不用来了”这句话就
脱口而出,其实领导不是真的想辞退你,只是恨铁不成钢,你的错误需要团队买单。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也不要意气用事,冲动辞职,而是避开领导锋芒,沉默不语。待领导消气后,再与领导详谈。
首先,我们要认真复盘自己的工作,找出问题所在,其次,向领导真诚表达歉意,承认自己的错误,并提出整改或弥补措施。之后,领导大概率会冷静下来,不再对你有怒气,反而会对你信任有之,毕竟团队需要的是有能力有担当的人才。
二、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合法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员工有如下情况之一,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你有上述行为的,公司有权跟你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没有经济补偿,不管是口头辞退还是书面通知,还是老老实实离开吧。
三、公司非法辞退,注意搜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领导无任何理由就是想要辞退你,不管口头如何威胁恐吓,该上的班还是要上,除非让他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有些企业为了缩减运营成本,在辞退或裁员时,常常以背调威胁的方式,让劳动者主动离职,并且不给予补偿。
这个时候,员工千万不要忍气吞声,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宁愿息事宁人,相反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在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要主动搜集证据,以防后面的劳动仲裁和打官司。
那具体要怎么做呢?
1、在与领导或HR谈判期间,掏出手机录好音。告知对方口头辞退不具法律效应,必须出具书面辞退文件,并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2、在公司没有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前,每天准时上下班,如果遭到公司强制拒绝,可以要求物业或者110来解决争端,以留下相关证据。
3、积极收集在职劳动关系证明,辞退之前留存考勤证据、工牌、积极与同事工作事项往来聊天记录、用人单位交涉聊天记录等证据。
4、被迫办理辞退流程时,在交接文件中注明是被单位辞退,之后立刻向劳动部门举报或申请仲裁,以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在职场,如果遭遇了不公平或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老板口头辞退你,你该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