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怎么区分?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具体区别
1、两者的含义不同。财政政策是指政府通过对财政收入和支出总量的调节来影响总需求,使之与总供给相适应的经济政策。它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所谓积极的财政政策是通过扩大财政支出,使财政政策在启动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中发挥更直接、更有效的作用。货币政策是指一国中央银行(货币当局)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对货币的供应量和信贷量进行调节和控制所采取的指导方针及其相应的政策措施。其特点是通过利息率的中介,间接对宏观经济放生作用。
2、政策的制定者不同。财政政策是由国家财政机关制定的,必须经全国人大或其会通过,而货币政策是由中央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直接制定的。
3、政策目标有区别。虽然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都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宏观经济目标,但各有侧重。货币政策侧重于货币稳定,而财政政策多侧重于其他更广泛的目标。在供给与需求结构的调整中,财政政策起着货币政策所不能取代的作用,调节产业结构、促进国民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在调节收入分配公平方面,货币政策也往往显得无能为力,只能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等财政政策手段来解决。
4、调节的范围不同。财政收支及其政策体现政府职能的各个方面,其调节范围不仅限于经济领域,也涉及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货币政策主要处理商业性金融系统功能边界内的事务,其调节范围基本上限于经济领域(当然,可以由经济领域间接传导到其他领域)。
5、调节的侧重点不同。虽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都对总量与结构发生调节作用,但财政政策相对于货币政策而言带有更为强烈的结构特征,因为财政收入按不同项目与不同规定来组织,可以直接调节不同地区、部门、企业及个人的收入水平,财政支出按资金性质与用途来安排,可以直接调节产业结构、部门结构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各个方面;财政政策对总量的调节,则主要是以政府收支及其乘数作用影响社会总资金运动的全局。
反之,货币政策相对财政政策而言带有更为鲜明的总量特征,因为国民经济中的一切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都要表现为有支付能力的货币购买力,中央银行作为唯一能够直接管理全社会货币供应总量的部门,正是运用货币政策对之加以调控;同时,商业性金融信贷自身的市场化经营原则要求银根松紧的变化大体一视同仁地覆盖其全部资金运动,贷款差别利率等旨在区别对待不同产业、行业、企业、项目等以调节结构的手段,只能在比较有限的范围内实行和发挥作用,并将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而日趋有限。
宏观经济政策的特定目标,可归纳为经济增长、资源优化配置、稳定物价、充分就业、反周期波动、收入公平分配、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等方面,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固然都服务于这一系列目标,但由于上述侧重点的不同,各自对于不同目标的作用,便有所区别。比如,在产业结构合理化、收入公平分配方面,财政支出政策与税收政策的重要性居先;在稳定物价方面,货币政策的重要性则排在首位。
6、调节的手段不同。财政政策所依靠的手段,主要有税收、预算支出、公债、财政补贴、贴息等,货币政策所凭借的手段,则主要有利率、存款准备金率、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以及贷款安排等。
7、两大政策所调控的资金所遵循的经济运行机理不同。货币政策调控下的商业性金融资金是按照追求微观直接效益(利润)目标的市场原则展开竞争的,只愿意“锦上添花”,即按照商业化原则投向尽可能高收益、低风险的领域和状态良好的企业,这对于商业性金融而言是合理的、无可厚非的。与此不同,财政政策下的资金运作在承认市场一般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并且应该超越微观直接效益的眼界而注重追求长远、综合、宏观、社会的效益,财政政策可以和必须在关注基本民生、施行“雪中送炭”式的支持扶助和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优化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8、政策的时差与调节的时滞不同。政策时差,是指决策机关从认识到需要改变政策,到实际上实行新的政策所需的时间。一般而言,在财政政策的制定与修订必须经过立法机关审议、批准这样一整套程序的情况下,财政政策的时差较长;而货币政策由于通常是由具备较强独立性的中央银行的人数不多的高级决策层所制定,其时差较短。调节时滞,是指政策从其调节动作的发生到调节效果的显现所需的时间。一般而言,财政政策由于通常具有政府直接安排收支和可以运用某些强制性手段的背景,其时滞较短;而货币政策则由于通常完全依靠间接手段作用于调节对象,其时滞长于财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