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或立三等功,在晋升职务职级中起的作用大吗?
这个问题,从理论上来说,从相关的规定上来说,还是有一定作用的:
一、在《公务员考核规定》中有这样的规定:
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年给予嘉奖,在本机关范围内通报表扬;晋升上一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
(二)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晋升职务职级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也就是说,只有一年评为优秀的,可以在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要求方面缩短半年,没有说晋升职务是可以优先考虑。但是,如果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还可以在晋升职务、职级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从这样的理解来看,仅仅是优秀,那就只对晋升职级有作用。如果是三等功(就是连续三年优秀)才可能对晋升职务、职级有作用,但这也只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但两个人不可能有绝对同等条件的,要提拔谁,就会说谁的条件好的。从这方面来说,对提拔晋升的作用那就相当有限了。
二、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选拔干部的原则也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从这些原则来看,表现优秀、在年度考核时优秀的干部在选拔时,应该是能得到考虑的,但也并没有说一定要考虑选拔年度考核优秀的干部,也没有说立三等功的干部一定要提拔、晋升。因为干部的选拔还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考核优秀的不一定符合“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此外,在提拔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中也没有明确,一定要获得考核优秀。没有考核优秀,只要符合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也是能够获得提拔的。
三、实际上,能不能提拔担任领导干部,能不能晋升职级,与考核优秀是关系不大的。提拔晋升关键还是要看平常表现好不好,领导看没看中你。有的人本身就优秀,但在评优秀时,可能让给别人了,你能说他不优秀吗?有的人有关系,有领导欣赏,即使不优秀,但有利于事业发展,也是能得到提拔的。在实际中,也有考核不优秀的人获得提拔晋升的例子;也有常年被评为优秀,但没有得到提拔的例子;也有的人可能工作优秀,但不适合担任领导职务。提拔担任领导,主要还是要从有利于工作考虑。当然,有关系的人,没有能力也能提拔的情况也有,但那是个别的。
因此,年度考核优秀或立三等功,在晋升职务职级中有一点作用,但作用不大。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