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车分别从AB两地同时出发,相向而行,经过3小时后两车相遇。 20
乙还需1.6小时才能到达地。
3小时相遇,说明已走完全程,相遇后又走2小时,说明还剩1小时的路程。
96+36=132千米,所以A,B两地路程为132×3=396千米。
乙车已出发5小时,乙走的路程为396-96=300千米。
300÷5=60千米/小时,96÷60=1.6小时。
计算方法:
除法是四则运算之一。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非零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叫做除法。
两个数相除又叫做两个数的比。若ab=c(b≠0),用积数c和因数b来求另一个因数a的运算就是除法,写作c÷b,读作c除以b(或b除c)。其中,c叫做被除数,b叫做除数,运算的结果a叫做商。
被除数扩大(缩小)n倍,除数不变,商也相应的扩大(缩小)n倍。
除数扩大(缩小)n倍,被除数不变,商相应的缩小(扩大)n倍。
当甲车到B地时乙车还要行驶1.6小时才能到达地。
计算方法:
3小时相遇,说明已走完全程,相遇后又走2小时,说明还剩1小时的路程,96+36=132千米。
所以A,B两地路程为132×3=396千米,乙车已出发5小时,乙走的路程为396-96=300千米。
300÷5=60千米/小时,96÷60=1.6小时。答:乙还需1.6小时才能到达地。
数学原理:
被除数扩大(缩小)n倍,除数不变,商也相应的扩大(缩小)n倍。
除数扩大(缩小)n倍,被除数不变,商相应的缩小(扩大)n倍。
被除数连续除以两个除数,等于除以这两个除数之积。有时可以根据除法的性质来进行简便运算。如:300÷25÷4=300÷(25×4)除以一个数就=这个数的倒数
(x+y)*3=s
s-(2+3)x = 36
s-(2+3)y=96
得 3y-2x=36, 3x-2y=96
得x=72,y=60
得s=(72+60)*3=396
甲到达所使用的时间 s/x=s/72
乙到达所使用的时间 s/y=s/60
当甲到达时,乙所走的距离为 y*(s/x),距A地的距离为 s-y*(s/x)
所以乙还要行驶的时间为 (s-y*(s/x))/y = 1.1小时
解:设乙的速度是X。
3X+3*12=2X+96
X=60
60+12=72
96/60=1.1(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