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最低收入标准是多少
按《工作规程》规定,对保障对象中的高龄老年人、未成年人及患重病特殊困难对象本人,可按不低于本地保障标准20%比例增发补助资金或定额增发临时补助金。对未享受五保待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或赡养、扶养(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鳏寡孤独农村低保家庭,可参照分散五保供养标准核定补助资金。此外,对长期在城乡福利机构从事公益服务劳动的低保对象,也可增发一定数额的临时补助金。
对城镇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男18~60岁、女18~55岁且身体状况良好)的保障家庭,实行限期保障。根据劳动能力状况,批准申请人一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期限最短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保障期内,家庭人均收入发生变化的,按规定进行调整;已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待遇。保障期满后符合条件需要继续享受的,重新申请审批,审核审批手续从简。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家庭也可以实施限期保障,保障期限一般为1~2年。
对积极再就业的低保家庭实施低保渐退。积极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可继续享受1~3个月低保补助,也可对家庭中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再保障一定期限。对自主创业后家庭人均收入未超过当地低保标准150%的,可延长保障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