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原户主户口没迁走怎么办
法律分析:若原户主迟迟不愿迁出户口,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卖房人如果无法及时从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将导致购房人无法在所购房屋内落户的情况发生。由于在实践操作中购房人难通过公安机关或法院将原户口强制迁出,将自己户口迁入。在此情况下,对于买方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以减轻自己的损失。不管户口是否在老楼房所在地,只要有房产证就必须得到搬迁的相应补偿:分房或给钱。其次,要想进户口就必须有房主的户口后才能迁入其他人员户口。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