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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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条件有: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章程,没有公司章程者,不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没有住所的公司,不得设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章程,没有公司章程者,不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没有住所的公司,不得设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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