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主户口不迁出新房主能落户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不能,迁移户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如果原房主不迁移户口,相关部门是无法干涉的。而且,目前户口和房屋产权是分开管理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辖,产权纠纷才能够通过法院来处理。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卖房者必须迁出户口,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户口迁出时间、违约情形等,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认定卖房人违约,并主张损失和违约金。二手房交易中,在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对卖方迁户的明确约定,如果不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户口迁出,要承担违约责任,除非事先征得购房者同意。(1)买方同意卖方不迁出:提前征得买方同意可以继续将户口留在房屋中,但也需要签署一份买方同意不迁户的《补充协议》,以免后期出现纠纷。实际生活中,这种情况并不常见;(2)买方不同意卖方不迁户:这种情况卖方如果不迁出户口,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就涉及违约了,需要根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90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深圳蓝天飞翔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重庆晨曦微光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