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只能改派一次吗?
法律分析:报到证不是只能改派一次。报到证没有改派次数限制。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变换工作,只要与上家单位正常解约并与新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是没有改派次数限制的。报到证需要改派的情况如下:1、毕业生后与企业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把报到证派遣到了该企业相关的城市,但工作几个月后,辞职了,去了另一家企业工作。这时,如果这家企业能接收你档案,那么这种情况就必须改派报到证;2、学校交给毕业生的报到证,出现了信息错误,如姓名,专业甚至派遣地区等情况的错误。那么这种必须重新开具报到证;3、错派,用人单位已经撤销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4、调配不当。院校在按照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选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5、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6、毕业半年后,找到工作,并能接收档案关系等。将派遣回原籍的报到证,改派到你要去的单位所在城市;7、已经就业或者未就业的学生,考上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在规定的年限内,必须进行报到证改派。
法律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第十六条 改派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工作领导组签注意见;
(三)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四)由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五)招生就业处对上述四种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六)属于本地区调整就业去向)改派的在本辖区主管部门办理;
(七)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整)改派,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八)由于用人单位毁约或因其他原因使毕业生不得不放弃原就业单位而需改派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再行办理;
(九)毕业生的改派,原则上在每年8月份以后,按月集中办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