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登记结婚
法律分析:登记结婚手续为:1、准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和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2、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4、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5、颁发结婚证。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
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结婚登记地点: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证明: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2.居民身份证。3.婚姻状况证明。4.二寸彩照3张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七条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