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扣除有什么好处
法律分析:新个税改革之后,子女教育支出扣除成为此次个税改革的亮点之一,众所周知,旧个税制度只是单纯的以一个标准来衡量纳税金额的多少,与实际情况相背离,随着教育被越来越重视,每个家庭的对子女教育支出都占了收入不小的比重,在旧个税制度下,这部分支出负担了个税,对纳税人造成的压力巨大;新个税制度考虑到了这个现实情况,从实际、源头上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并且这一制度的出台,说明国家越来越重视我们的教育,可能对整个国民教育都会产生重大且深远的影响。个税改革政策中的子女教育支出指的是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为子女得到教育而发生的支出,这意味着可以用税前工资为子女缴纳学费,相当于用之前旧政策下本应该交税的税款为子女缴纳学费了,这将大大降低家庭的教育成本,教育成本降低了,家庭将会使用同样的教育支出,让子女享受更好的教育;同时也会使原本可能没有机会上学的孩子有机会得到学校教育,从而提高了新一代青少年的整体素质。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第二章子女教育第七条中指出:“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审核通过
教育局发布的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