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椎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法律分析:胸椎发生骨折以后,伤残评定标准,主要依靠骨折的轻重程度,治疗方法、还有治疗后有没有遗留残疾,来进行判定。如果胸椎骨折,只是轻微的骨裂,进行保守治疗,没有遗留明显的功能障碍,这种情况下,评上残疾等级是比较困难的;如果胸椎骨折比较粉碎,需要经过手术进行内固定的治疗,这个时候可能能够评到10级左右,如果胸椎骨折,伴发了神经损伤造成了肢体的功能残疾,这个时候需要根据恢复后肢体遗留残疾的程度进行相应等级的评定,再决定评定几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