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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于上海的某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属海关A类管理企业)与美国一企业签订了一份来料加工合同,委托南通某加工企业(属海关B类管理企业)进行加工。在料件进口前,该企业已向海关办理...
注册于上海的某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属海关A类管理企业)与美国一企业签订了一份来料加工合同,委托南通某加工企业(属海关B类管理企业)进行加工。在料件进口前,该企业已向海关办理了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备案手续,2010年1月16 日企业购进的料件 从上海海关申报进境,进境后随之运到加工企业进行加工。1个月以后,因特殊原因,该企业的进口料件生产的半成品在经过批准后内销到国内市场,企业持相关批文于2010年3月28日向海关办理内销申报手续。剩余的加工成品, 企业于2010年5月5日返销出口,企业在成品出口后向海关办理了核销结案,请用所学的报关实务知识,解释本程序的整个报关过程。
详细过程500字左右哦。。好心人帮帮忙呀~~~~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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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上海这家加工贸易经营企业,与国外企业签订有来料加工合同,并在进行加工在料件进口前,已向海关办理了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且于2010年1月16 日从上海海关申报进境的手续 ,料件进境后随之运到加工企业进行加工。——该手续正常,中规中矩,没有违规之处。
1个月以后,因特殊原因,该企业的进口料件生产的半成品在经过批准后内销到国内市场,企业持相关批文于2010年3月28日向海关办理内销申报手续。——该操作手续也属正常,即保税的料件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要在国内(境内)销售,则必须向主管海关申报,并补缴进口环节的相应税款,则可以销售。
剩余的加工成品, 企业于2010年5月5日返销出口,企业在成品出口后向海关办理了核销结案。——此操作同样属于正常,中规中矩,没有不妥之处,即保税的料件于加工后复出口时,需要向海关申报并做核销结案处理。
1个月以后,因特殊原因,该企业的进口料件生产的半成品在经过批准后内销到国内市场,企业持相关批文于2010年3月28日向海关办理内销申报手续。——该操作手续也属正常,即保税的料件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要在国内(境内)销售,则必须向主管海关申报,并补缴进口环节的相应税款,则可以销售。
剩余的加工成品, 企业于2010年5月5日返销出口,企业在成品出口后向海关办理了核销结案。——此操作同样属于正常,中规中矩,没有不妥之处,即保税的料件于加工后复出口时,需要向海关申报并做核销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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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常感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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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字数不够,则可以根据上述内容,适当地添加一些相关的文字,凑足字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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