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第十八回好段加赏析急急急急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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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飘本轻鸡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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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第十八回 - 赏析
下昔读水浒,常困惑于这样一个问题:这宋江究竟何德何能,竟黑白两道通吃?让一班好勇斗狠,杀人不眨眼的巨盗大寇一闻其名即如雷贯耳,立马纳头便拜,口称哥哥?
  宋江后来推举卢俊义做梁山之主时曾言其三大不足:“非宋某多谦,有三件不如员外处:第一件,宋江身材黑矮……第二件,宋江出身小吏,犯罪在逃,感蒙众兄弟不弃,暂居尊位……第三件,宋江文不能安邦,武不能附众,手无缚之力,身无寸箭之功……”虽说这些未必是宋江的真心话,宋江也并非真的就如其自贬的那样不堪,不过这些事实基本还是成立的。
  宋江何德何能,其实《水浒》里面在其一登场就介绍了,“他刀笔精通,吏道纯熟;更兼爱习枪棒,学得武艺多般。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士馆谷,终日追陪,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端的是挥金似士!人问他求钱物,亦不推托;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人性命。时常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
  看清楚了吧,这宋公明是个行惠者,换个角度看,其实也叫行贿者。只不过,他的行贿方向是向下,而非一般意义的向上,属剑走偏锋,别出蹊径的一类,如果把前文中的“江湖好汉”一词换成“达官豪门”,“投奔”换成“求助”,再重读一遍,不知各位是何感想?
  在下时常随意游荡于网上,有回不小心撞到了一张赖昌新的照片,一见之下大吃一惊:“这不是及时雨宋先生吗?”呵呵,此非什么比喻象征,只不过在下心目中的宋公明就该是这副模样。
  打住了,当下谈赖昌新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何况二人确无太多可比性。不过在下却顿悟了:原来公明哥哥是此德此能啊。
  宋江出身卑微,天生浪荡,无法读书中举,仕途自然无望。虽说“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亦只能在衙门里面当个普通科员。假如宋江有机会踏入仕途,会是个溜须拍马的逢迎高手,再假如他家有万贯,可以打得通各方关节,没准也可以混到蔡金、高逑那样的程度,甚至混的更好,吃的更开。
  可惜的是,仕途不通的宋江家里虽薄有田产,但距家财万贯相去何可以道里计?那点钱财对下层黑社会施以小恩小惠是足够的,可要用之于上层,那根本不值一晒。故而宋江改做了 “社会活动家”,成效卓著到了“山东,河北闻名,都称他做及时雨,却把他比做天上下的及时雨一般,能救万物”的程度。
  做了“社会活动家”必得要面临一些抉择,“私放晁天王”就是宋江作出的抉择。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里面,作出这样的选择本属正常,后来朱仝、雷横不也照旧磨磨蹭蹭,欲放跑晁盖?不过那仅仅是假公济私,不比宋江是冒了被人察觉的风险的。虽说按晁盖的话,宋江是“心腹相交,结义兄弟”,可晁盖的罪行实在非同小可,行径比如今的抢劫银行还要恶劣,吏道纯熟的宋江该是熟谙律法,也是读过圣人言的,不过在他心目中,什么国法伦理之类通通狗屁,他想到的是:“(晁盖)他如今犯了迷天大罪,我不救他时,捕获将去,性命便休了。”在这个关头,“社会活动家”几乎没做过多考虑就作出了抉择,“担着血海似干系”打马报信去了。行惠受惠或行贿受贿本就是互利关系,大家同属于一个利益共同体,故而宋江仅凭直觉就作出这个抉择。并非他预料到了将来,而是他作为“社会活动家”的立场和官方政府的根本利益已然彼此抵触,相互矛盾,已难以共存了。
  在一个皇权社会里,必会存在利益的分裂,国家利益(或曰君王利益)与社会利益(或曰人民利益)大多时候南辕北辙,这样就会有不同乃至彼此抵触的是非判断和价值观念并存,可称官方立场和民间立场。前者虽然强大无比,占据表面上的绝对主导,却也遏制不了后者如野草般生长。可以判断说,宋江从其获得“及时雨”美誉,成为被下层敬慕的社会活动家的时候,不管其是否心甘情愿,已身不由己地注定了叛逆者的命运。[2]
《水浒传》第十八回 - 回评
此回前半幅借阮氏口痛骂官吏,后半幅借林冲口痛骂秀才。其言愤激,殊伤雅道。然怨毒著书,史迁不免,于稗官又奚责焉。

  前回朱、雷来捉时,独书晁盖断后。此回何涛来捉时,忽分作两半。前半独书阮氏水战,后半独书公孙火攻。后入山泊见林冲时,则独书吴用舌辩。

  盖七个人,凡大书六个人各建奇功也。中间止有刘唐未尝自效,则又于后回补书月夜入险,以表此七人者,悉皆出奇争先,互不冒滥。嗟乎!强盗犹不可以白做,奈何今之在其位、食其食者,乃曾无所事事而又殊不自怪耶!

  是稗史也。稗史之作,其何所放?当亦放于风刺之旨也。今读何涛捕贼一篇,抑何其无罪而多戒,至于若是之妙耶!夫未捉贼,先捉船。夫孰不知捉船以捉贼也?而殊不知百姓之遇捉船,乃更惨于遇贼,则是捉船以捉贼者之即贼,百姓之胸中久已疑之也。及于船既捉矣,贼又不捉,而又即以所捉之船排却乘凉。百姓夫而后又知向之捉船者,固非欲捉贼,正是贼要乘凉耳。

  嗟乎!捉船以捉贼,而令百姓疑其以贼捉贼,已大不可,奈何又捉船以乘凉,而令百姓竟指为贼要乘凉,尚忍言哉!尚忍高哉!世之君子读是篇者,其亦侧然中感而慎戢官军,则不可谓非稗史之一助也。

  何涛领五百官兵、五百公人,而写来恰似深秋败叶,聚散无力。晁盖等不过五人,再引十数个打鱼人,而写来便如千军万马,奔腾驰骤,有开有合,有诱有劫,有伏有应,有冲有突。凡若此者,岂谓当时真有是事,盖是耐庵墨兵笔阵,纵横入变耳。

  圣叹蹙然叹曰:嗟乎!怨毒之于人甚矣哉!当林冲弭首庑下,坐第四,志岂能须臾忘王伦耶?徒以势孤援绝,惧事不成,为世僇笑,故隐忍而止。

  一旦见晁盖者兄弟七人,无因以前,彼讵不心动乎?此虽王伦降心优礼,欢然相接,彼犹将私结之以得肆其欲为,况又加之以猜疑耶?夫自雪天三限以至今日,林冲渴刀已久与王伦颈血相吸,虽无吴用之舌,又岂遂得不杀哉?

  或林冲之前无高俅相恶之事,则其杀王伦犹未至于如是之毒乎?顾虎头针刺画影,而邻女心痛,然则杀王伦之日,俅其气绝神灭矣乎人生世上,睚眦之事,可自恣也哉!赞同0|评论

参考资料: 抄前世小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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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

晁盖一伙住客店。这点似乎与十七回吴用的话“白胜家就是我们安身处”略有矛盾。理性分析,住客店还要登记姓名,出示身份证,风险大,精细的吴用应当会避免。

但书中生辰纲一事必须事发,晁盖一伙就没有反侦察,住了客店。“白胜家”也可泛指白胜所在的村。白胜赌徒闲汉,说不定当时盖房的钱都是丈母娘家出的,房子不宽敞,也没能力安排7人住宿。所以住客店可以成立。、

“及时雨”的外号有创意,不是凶巴巴的,柔而博大,符合领导风范。呼保义是指宋代保义郎的低级武官,“呼”意为称呼。《宋江三十六人赞》写他“不称假王,而呼保义”,显示宋江忠君,用宋朝官方官职,而且为人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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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小翔
201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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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第十八回 - 赏析
下昔读水浒,常困惑于这样一个问题:这宋江究竟何德何能,竟黑白两道通吃?让一班好勇斗狠,杀人不眨眼的巨盗大寇一闻其名即如雷贯耳,立马纳头便拜,口称哥哥?
  宋江后来推举卢俊义做梁山之主时曾言其三大不足:“非宋某多谦,有三件不如员外处:第一件,宋江身材黑矮……第二件,宋江出身小吏,犯罪在逃,感蒙众兄弟不弃,暂居尊位……第三件,宋江文不能安邦,武不能附众,手无缚之力,身无寸箭之功……”虽说这些未必是宋江的真心话,宋江也并非真的就如其自贬的那样不堪,不过这些事实基本还是成立的。
  宋江何德何能,其实《水浒》里面在其一登场就介绍了,“他刀笔精通,吏道纯熟;更兼爱习枪棒,学得武艺多般。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士馆谷,终日追陪,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端的是挥金似士!人问他求钱物,亦不推托;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人性命。时常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
  看清楚了吧,这宋公明是个行惠者,换个角度看,其实也叫行贿者。只不过,他的行贿方向是向下,而非一般意义的向上,属剑走偏锋,别出蹊径的一类,如果把前文中的“江湖好汉”一词换成“达官豪门”,“投奔”换成“求助”,再重读一遍,不知各位是何感想?
  在下时常随意游荡于网上,有回不小心撞到了一张赖昌新的照片,一见之下大吃一惊:“这不是及时雨宋先生吗?”呵呵,此非什么比喻象征,只不过在下心目中的宋公明就该是这副模样。
  打住了,当下谈赖昌新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何况二人确无太多可比性。不过在下却顿悟了:原来公明哥哥是此德此能啊。
  宋江出身卑微,天生浪荡,无法读书中举,仕途自然无望。虽说“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亦只能在衙门里面当个普通科员。假如宋江有机会踏入仕途,会是个溜须拍马的逢迎高手,再假如他家有万贯,可以打得通各方关节,没准也可以混到蔡金、高逑那样的程度,甚至混的更好,吃的更开。
  可惜的是,仕途不通的宋江家里虽薄有田产,但距家财万贯相去何可以道里计?那点钱财对下层黑社会施以小恩小惠是足够的,可要用之于上层,那根本不值一晒。故而宋江改做了 “社会活动家”,成效卓著到了“山东,河北闻名,都称他做及时雨,却把他比做天上下的及时雨一般,能救万物”的程度。
  做了“社会活动家”必得要面临一些抉择,“私放晁天王”就是宋江作出的抉择。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里面,作出这样的选择本属正常,后来朱仝、雷横不也照旧磨磨蹭蹭,欲放跑晁盖?不过那仅仅是假公济私,不比宋江是冒了被人察觉的风险的。虽说按晁盖的话,宋江是“心腹相交,结义兄弟”,可晁盖的罪行实在非同小可,行径比如今的抢劫银行还要恶劣,吏道纯熟的宋江该是熟谙律法,也是读过圣人言的,不过在他心目中,什么国法伦理之类通通狗屁,他想到的是:“(晁盖)他如今犯了迷天大罪,我不救他时,捕获将去,性命便休了。”在这个关头,“社会活动家”几乎没做过多考虑就作出了抉择,“担着血海似干系”打马报信去了。行惠受惠或行贿受贿本就是互利关系,大家同属于一个利益共同体,故而宋江仅凭直觉就作出这个抉择。并非他预料到了将来,而是他作为“社会活动家”的立场和官方政府的根本利益已然彼此抵触,相互矛盾,已难以共存了。
  在一个皇权社会里,必会存在利益的分裂,国家利益(或曰君王利益)与社会利益(或曰人民利益)大多时候南辕北辙,这样就会有不同乃至彼此抵触的是非判断和价值观念并存,可称官方立场和民间立场。前者虽然强大无比,占据表面上的绝对主导,却也遏制不了后者如野草般生长。可以判断说,宋江从其获得“及时雨”美誉,成为被下层敬慕的社会活动家的时候,不管其是否心甘情愿,已身不由己地注定了叛逆者的命运。[2]
《水浒传》第十八回 - 回评
此回前半幅借阮氏口痛骂官吏,后半幅借林冲口痛骂秀才。其言愤激,殊伤雅道。然怨毒著书,史迁不免,于稗官又奚责焉。

  前回朱、雷来捉时,独书晁盖断后。此回何涛来捉时,忽分作两半。前半独书阮氏水战,后半独书公孙火攻。后入山泊见林冲时,则独书吴用舌辩。

  盖七个人,凡大书六个人各建奇功也。中间止有刘唐未尝自效,则又于后回补书月夜入险,以表此七人者,悉皆出奇争先,互不冒滥。嗟乎!强盗犹不可以白做,奈何今之在其位、食其食者,乃曾无所事事而又殊不自怪耶!

  是稗史也。稗史之作,其何所放?当亦放于风刺之旨也。今读何涛捕贼一篇,抑何其无罪而多戒,至于若是之妙耶!夫未捉贼,先捉船。夫孰不知捉船以捉贼也?而殊不知百姓之遇捉船,乃更惨于遇贼,则是捉船以捉贼者之即贼,百姓之胸中久已疑之也。及于船既捉矣,贼又不捉,而又即以所捉之船排却乘凉。百姓夫而后又知向之捉船者,固非欲捉贼,正是贼要乘凉耳。

  嗟乎!捉船以捉贼,而令百姓疑其以贼捉贼,已大不可,奈何又捉船以乘凉,而令百姓竟指为贼要乘凉,尚忍言哉!尚忍高哉!世之君子读是篇者,其亦侧然中感而慎戢官军,则不可谓非稗史之一助也。

  何涛领五百官兵、五百公人,而写来恰似深秋败叶,聚散无力。晁盖等不过五人,再引十数个打鱼人,而写来便如千军万马,奔腾驰骤,有开有合,有诱有劫,有伏有应,有冲有突。凡若此者,岂谓当时真有是事,盖是耐庵墨兵笔阵,纵横入变耳。

  圣叹蹙然叹曰:嗟乎!怨毒之于人甚矣哉!当林冲弭首庑下,坐第四,志岂能须臾忘王伦耶?徒以势孤援绝,惧事不成,为世僇笑,故隐忍而止。

  一旦见晁盖者兄弟七人,无因以前,彼讵不心动乎?此虽王伦降心优礼,欢然相接,彼犹将私结之以得肆其欲为,况又加之以猜疑耶?夫自雪天三限以至今日,林冲渴刀已久与王伦颈血相吸,虽无吴用之舌,又岂遂得不杀哉?

  或林冲之前无高俅相恶之事,则其杀王伦犹未至于如是之毒乎?顾虎头针刺画影,而邻女心痛,然则杀王伦之日,俅其气绝神灭矣乎人生世上,睚眦之事,可自恣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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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第十八回 ,常困惑于这样一个问题:这宋江究竟何德何能,竟黑白两道通吃?让一班好勇斗狠,杀人不眨眼的巨盗大寇一闻其名即如雷贯耳,立马纳头便拜,口称哥哥?
宋江后来推举卢俊义做梁山之主时曾言其三大不足:“非宋某多谦,有三件不如员外处:第一件,宋江身材黑矮……第二件,宋江出身小吏,犯罪在逃,感蒙众兄弟不弃,暂居尊位……第三件,宋江文不能安邦,武不能附众,手无缚之力,身无寸箭之功……”虽说这些未必是宋江的真心话,宋江也并非真的就如其自贬的那样不堪,不过这些事实基本还是成立的。
宋江何德何能,其实《水浒》里面在其一登场就介绍了,“他刀笔精通,吏道纯熟;更兼爱习枪棒,学得武艺多般。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士馆谷,终日追陪,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端的是挥金似士!人问他求钱物,亦不推托;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人性命。时常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
看清楚了吧,这宋公明是个行惠者,换个角度看,其实也叫行贿者。只不过,他的行贿方向是向下,而非一般意义的向上,属剑走偏锋,别出蹊径的一类,如果把前文中的“江湖好汉”一词换成“达官豪门”,“投奔”换成“求助”,再重读一遍,不知各位是何感想?
在下时常随意游荡于网上,有回不小心撞到了一张赖昌新的照片,一见之下大吃一惊:“这不是及时雨宋先生吗?”呵呵,此非什么比喻象征,只不过在下心目中的宋公明就该是这副模样。
打住了,当下谈赖昌新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何况二人确无太多可比性。不过在下却顿悟了:原来公明哥哥是此德此能啊。
宋江出身卑微,天生浪荡,无法读书中举,仕途自然无望。虽说“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亦只能在衙门里面当个普通科员。假如宋江有机会踏入仕途,会是个溜须拍马的逢迎高手,再假如他家有万贯,可以打得通各方关节,没准也可以混到蔡金、高逑那样的程度,甚至混的更好,吃的更开。
可惜的是,仕途不通的宋江家里虽薄有田产,但距家财万贯相去何可以道里计?那点钱财对下层黑社会施以小恩小惠是足够的,可要用之于上层,那根本不值一晒。故而宋江改做了 “社会活动家”,成效卓著到了“山东,河北闻名,都称他做及时雨,却把他比做天上下的及时雨一般,能救万物”的程度。
做了“社会活动家”必得要面临一些抉择,“私放晁天王”就是宋江作出的抉择。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里面,作出这样的选择本属正常,后来朱仝、雷横不也照旧磨磨蹭蹭,欲放跑晁盖?不过那仅仅是假公济私,不比宋江是冒了被人察觉的风险的。虽说按晁盖的话,宋江是“心腹相交,结义兄弟”,可晁盖的罪行实在非同小可,行径比如今的抢劫银行还要恶劣,吏道纯熟的宋江该是熟谙律法,也是读过圣人言的,不过在他心目中,什么国法伦理之类通通狗屁,他想到的是:“(晁盖)他如今犯了迷天大罪,我不救他时,捕获将去,性命便休了。”在这个关头,“社会活动家”几乎没做过多考虑就作出了抉择,“担着血海似干系”打马报信去了。行惠受惠或行贿受贿本就是互利关系,大家同属于一个利益共同体,故而宋江仅凭直觉就作出这个抉择。并非他预料到了将来,而是他作为“社会活动家”的立场和官方政府的根本利益已然彼此抵触,相互矛盾,已难以共存了。
在一个皇权社会里,必会存在利益的分裂,国家利益(或曰君王利益)与社会利益(或曰人民利益)大多时候南辕北辙,这样就会有不同乃至彼此抵触的是非判断和价值观念并存,可称官方立场和民间立场。前者虽然强大无比,占据表面上的绝对主导,却也遏制不了后者如野草般生长。可以判断说,宋江从其获得“及时雨”美誉,成为被下层敬慕的社会活动家的时候,不管其是否心甘情愿,已身不由己地注定了叛逆者的命运。[2]
《水浒传》第十八回 - 回评
此回前半幅借阮氏口痛骂官吏,后半幅借林冲口痛骂秀才。其言愤激,殊伤雅道。然怨毒著书,史迁不免,于稗官又奚责焉。
前回朱、雷来捉时,独书晁盖断后。此回何涛来捉时,忽分作两半。前半独书阮氏水战,后半独书公孙火攻。后入山泊见林冲时,则独书吴用舌辩。
盖七个人,凡大书六个人各建奇功也。中间止有刘唐未尝自效,则又于后回补书月夜入险,以表此七人者,悉皆出奇争先,互不冒滥。嗟乎!强盗犹不可以白做,奈何今之在其位、食其食者,乃曾无所事事而又殊不自怪耶!
是稗史也。稗史之作,其何所放?当亦放于风刺之旨也。今读何涛捕贼一篇,抑何其无罪而多戒,至于若是之妙耶!夫未捉贼,先捉船。夫孰不知捉船以捉贼也?而殊不知百姓之遇捉船,乃更惨于遇贼,则是捉船以捉贼者之即贼,百姓之胸中久已疑之也。及于船既捉矣,贼又不捉,而又即以所捉之船排却乘凉。百姓夫而后又知向之捉船者,固非欲捉贼,正是贼要乘凉耳。
嗟乎!捉船以捉贼,而令百姓疑其以贼捉贼,已大不可,奈何又捉船以乘凉,而令百姓竟指为贼要乘凉,尚忍言哉!尚忍高哉!世之君子读是篇者,其亦侧然中感而慎戢官军,则不可谓非稗史之一助也。
何涛领五百官兵、五百公人,而写来恰似深秋败叶,聚散无力。晁盖等不过五人,再引十数个打鱼人,而写来便如千军万马,奔腾驰骤,有开有合,有诱有劫,有伏有应,有冲有突。凡若此者,岂谓当时真有是事,盖是耐庵墨兵笔阵,纵横入变耳。
圣叹蹙然叹曰:嗟乎!怨毒之于人甚矣哉!当林冲弭首庑下,坐第四,志岂能须臾忘王伦耶?徒以势孤援绝,惧事不成,为世僇笑,故隐忍而止。
一旦见晁盖者兄弟七人,无因以前,彼讵不心动乎?此虽王伦降心优礼,欢然相接,彼犹将私结之以得肆其欲为,况又加之以猜疑耶?夫自雪天三限以至今日,林冲渴刀已久与王伦颈血相吸,虽无吴用之舌,又岂遂得不杀哉?
或林冲之前无高俅相恶之事,则其杀王伦犹未至于如是之毒乎?顾虎头针刺画影,而邻女心痛,然则杀王伦之日,俅其气绝神灭矣乎人生世上,睚眦之事,可自恣也哉!赞同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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