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上户口要到当地的公安派出所的。上户口需要携带的证件有:1、出生医生证明。2、结婚证。3、新生婴儿落户必须提供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未成年人落户的要携带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上户口要到当地的公安派出所的。上户口需要携带的证件有:1、出生医生证明。2、结婚证。3、新生婴儿落户必须提供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未成年人落户的要携带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上户口要到当地的公安派出所的。上户口需要携带的证件有:1、出生医生证明。2、结婚证。3、新生婴儿落户必须提供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未成年人落户的要携带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上户口要到当地的公安派出所的。上户口需要携带的证件有:1、出生医生证明。2、结婚证。3、新生婴儿落户必须提供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未成年人落户的要携带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