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的历史
钦州,古称安州,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秦朝统一岭南,置南海、桂林、象郡。
钦州市属象郡辖地。
南北朝宋代时期置宋寿郡,梁代设安州。
隋开皇十八年(598)改安州为钦州。
据民国《钦州县志》:“开皇十八年,改安州为钦州,取钦江为名。”。
唐武德五年(622)改宁越郡为钦州总管府,元改为钦州路,明初改为钦州府。
民国年间改为钦县,属广东省钦廉专署所辖。
解放后,广东省设钦廉行政专员公署,1951年改隶广西省,1955年复隶广东省。
1965年7月再隶广西壮族自治区,改为钦州地区行政专员公署,下辖上思、防城、钦州、灵山、浦北、合浦、北海七个县市。
1983年10月8日,撤销钦州县,设立钦州市,以原钦州县的行政区域为钦州市的行政区域。
1983年10月划出北海县和防城港,1987年7月划出合浦县归北海市管辖,1993年5月防城港市成立,划出防城县和上思县归防城港市管辖。
1994年6月28日,撤销钦州地区、钦州市,设立地级钦州市,新设钦北区、钦南区,市人民 *** 驻新兴路。
在先秦时期,钦州属百越之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钦州属秦设象郡所辖;从汉朝、三国一直至晋时期,钦州属交州合浦郡所管,于南朝末元嘉第一次建制,称为末寿郡,隋开皇十八年(598)易名为钦州,取“钦顺之义”,此为钦州的最早得名。
之后一直沿用此名。
1949年12月7日解放后,钦州先后属广东省钦廉专区,广西省钦州专区,广东省钦州专区,广东省合浦专区,湛江专区,广西省钦州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专区,1994年6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消钦州地区,设立地级钦州市,钦州之名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