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计算方法
增值税计算方法
超市一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以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计算:
销项税额=100万元÷(1+17%)×17%=14.53万元
进项税额=3.5万元+4.5万元+5.5万元=13.5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14.53万元-13.5万元=1.03万元。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只要年销售额超过180万元(2009年1月1日起为80万元),应立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否则,税务部门会强制认定你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纳税人管理,按照销售额17%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的说法。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1.含关税价格=36000*(1+50%)=54000元
2.含消费税价格=54000/(1-10%)*10%+54000=60000元
3.进口需缴纳增值税=60000*0.17=10200元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基本示例
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进项税额=1700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
在征收管理上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规定标准以上即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或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经申请审批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为17%或13%,有权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按规定取得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小规模纳税人按6%的征收率征收,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直接计演算法,是指直接求出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额,然后再乘以规定税率,计算出应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在直接计演算法中又分为“加法”和“减法” ①加法,是指将构成增值额的各要素如工资、租金、利息、利润及其它增值专案的金额加起来,求出增值额,然后再乘以增值税税率,计算出应纳的增值税税额。公式:应纳增值税=(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它增值专案)×税率 ②减法,又称扣额法。是指从销售额全值中扣除非增值税专案的金额,如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扣除专案的金额,求出增值额,然后乘以增值税税率,计算出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式:应纳增值税=(销售额-非增值专案金额)×税率
说白了就是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从增值税所采用的计算方法看,从理论上讲,可分为两种方法:
一、直接计演算法
直接计演算法,是指直接求出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额,然后再乘以规定税率,计算出应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在直接计演算法中又分为“加法”和“减法” ①加法,是指将构成增值额的各要素如工资、租金、利息、利润及其它增值专案的金额加起来,求出增值额,然后再乘以增值税税率,计算出应纳的增值税税额。公式:应纳增值税=(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它增值专案)×税率 ②减法,又称扣额法。是指从销售额全值中扣除非增值税专案的金额,如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扣除专案的金额,求出增值额,然后乘以增值税税率,计算出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式:应纳增值税=(销售额-非增值专案金额)×税率
二、间接计演算法
间接计演算法,又称税款扣税法。是指以销售额全值乘以增值税税率求出产品的整体税额,然后从中扣除外购非增值专案已经缴纳的税额,以这个税差作为应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增值税=销售额×税率-非增值专案的已纳税款。
虽然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计算方法有上述几种,但在实际实行中普遍采用的只有扣税法,这是因为:
第一,税款抵扣制是增值税最本质的特征,它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的原则,保证财政收入。目前,大多数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其增值税税率都在二档以上,不同税率的产品在流转环节间的整体税负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实行直接计演算法,就会出现税率同整体税负不相吻合的情况,其结果是全能厂与专业厂之间仍然存在税负不平的矛盾,而且还有可能出现纳税人故意将购入商品或劳务成本在不同税率产品或劳务之间进行不合理分摊,而逃避税收。而扣税法则避免这些漏洞。
第二,实行扣税法,有利于简化增值税的计算办法,采用直接计演算法须在产品核算过程中划分确定增值专案或非增值专案,使应纳税额的计算十分复杂。实行扣税法,尤其是采用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的办法,则可以使税金的计算与成本核算脱钩,计算征收手续比较简便。 对非增值专案的已纳税款的确定,有两种方法:
(1)先确定非增值专案(扣除专案),然后再衍乘以适用的扣除率,求出扣除专案的已纳税款。
计算公式为:扣除专案的已纳税款=扣除专案×适用的扣除率
在确定扣除专案时,会由于生产过程的不同环节而采用不同的计算办法。具体有:
①购进扣税法。是指扣除专案的扣除税款在购进环节进行抵扣。只要是当期购进的,不论是否投入生产,其应抵扣的税款,当期均允许抵扣。计算公式:
本期扣除税款=∑(本期外购扣除专案金额×扣除税率)
②投入实耗扣税法。即按当期投入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扣除专案计算。计算公式为:
本期扣除税款=∑[(本期投入生产过程的扣除专案金额+ 本期为销售应税产品所耗用的扣除专案金额)×扣除税率]
③产出实耗扣税法。即按当期完工产品中所耗用的扣除专案计算。公式为:
本期扣除税额=∑[(本期完工产品所耗用的扣除专案金额+ 本期为销售应税产品所耗用的扣除专案金额) ×扣除税率]
④销售实耗扣税法。即按当期销售产品中所耗用的扣除专案计算。公式为:
本期扣除税额=∑(本期销售产品所耗用的扣除专案金额×扣除税率)
(2)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办法。 新增值税实行此办法,即凭购进允许抵扣专案的专用发票上注明已征税款,作为扣除专案的已征税款,并在购进环节进行抵扣。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速求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7%+5.85÷(1+17%)×17%=14.4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17%)×17%=4.25(万元)
(3)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0.2+6×7%=10.62(万元)运费按7%抵扣
(4)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0×13%+5×7%)=4.25(万元)收购农产品按买家的13%扣除计算进项税额抵扣,运费按7%抵扣
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4.45+4.25-10.62-4.25=3.83(万元)
企业增值税计算方法
企业增值税时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两种不同型别的纳税人,计税基础差别非常大。
增值税计算方法问题
一般5148来给的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例题
增值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较为复杂,需要分为三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3.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
我们先讲第一种型别,主要是采用购进扣税法,即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产出一投入)×税率
=销售额×税率一同期外购专案已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核心要点:
征收范围
税率
当期销项税的计算
当期进项项的扣除问题
一、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进口货物。现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侧重于销售货物。
(一)销售货物
1、一般销售货物
a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b货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例题·计算题】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公司代销货物,按零售价以5%收取手续费5000元,尚未收到甲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业企业代销业务应纳增值税为:
零售价=5000÷5%=100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1+17%)×17%=14529.91(元)
应纳营业税=5000×5%=250(元)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专案;
非增值税应税专案,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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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 )。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 B.将购买的货物投入生产
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案】AC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对外捐赠 B.动力装置的安装
C.销售代销的货物 D.邮政局出售集邮商品
【答案】A C
【解析】选项B、D均为营业税征税范围,选项A、C项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例题3·计算题】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份将自产家电移送职工活动中心一批,成本价2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23万元(不含税)。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格直接冲减了库存商品。
【解析】应确认销项税额=23×17%=3.91(万元)
以上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可以归纳为下列三种情形:
(1)转让货物但未发生产权转移;
(2)虽然货物产权发生了变动,但货物的转移不一定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
(3)货物产权没有发生变动,货物的转移也未采取销售的形式,而是用于类似销售的其他用途。
3、增值税特殊应税专案(客观题,共有13项,可以以后记忆)
4、非增值税应税专案(交营业税,可以以后再记忆,有客观题)
(二)提供应税劳务
主要有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两类。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1、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2、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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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计税方法指的是计算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适用主体:
一般纳税人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提示: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除特定情形外)
二、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又称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适用主体:
①小规模纳税人;
②一般纳税人的特定情形。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提示: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是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销售行为,可以选择(部分应税销售行为必须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三、扣缴计税方法
扣缴计税方法指的是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适用的计税方法。
适用主体:
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公式和适用税率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