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飞的生前事迹有哪些?
1、慈善义演
1994年,丛飞到四川成都参加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的慈善义演,他毫不犹豫地掏出身上全部现金2400元放进了捐款箱。这件事使他体会到,自己也有能力改变那些穷孩子的命运。
2、救助失学儿童
丛飞回到深圳就加入了深圳义工联成为一名义工,经常进行公益演出活动,先后20多次到贵州、湖南、四川、山东等地贫困山区举行慈善义演,为失学儿童筹集学费。每到一地,丛飞都要认领资助当地几个贫困学生,从1995年到身患癌症住院的前一年,丛飞资助的孩子已经有178名。
3、捐献器官
丛飞的父亲张万军代儿子在器官捐赠书上签名;20时40分,丛飞因病医治无效在深圳市人民医院去世,37岁的丛飞生前立下遗嘱捐献眼角膜,以他最后的爱心之举,将光明永远馈赠社会、长留人间。
扩展资料:
丛飞获得的荣誉
1、1998年,获得团市委和青少年事业发展基金颁发的深圳市“鹏城青年爱心荣誉勋章”
2、2004年2月,被团市委、市义工联推荐参评“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 ;同年,经团市委、市义工联推荐被团中央评为“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
3、2005年,被评为“2004年度广东省优秀音乐家”的光荣称号;1月6日,获得“2005大学生年度人物”年度魅力人物;同年,被团市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评为“首届深圳百名优秀义工”;同年,被评为“深圳最具爱心人物”
4、2009年,获得由中共中央宣传部等11个部委联合组织评选的“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