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可以办理居住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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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可以办理居住证的,要办理居住证,需要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条件可以办理。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
6、房产证明。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一)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三)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
6、房产证明。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一)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三)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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