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分下载的素材公司用的话会有版权问题吗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图片是具有版权(即著作权)的,网络图片一样具有版权。如果你对该图片的使用不违反下面的规定,是可以合法使用的
著作权人可以禁止或许可:
(1)以各种形式对各种著作进行重制,例如以印刷或录音的方式重制语文著作或音乐著作。
(2)将其著作公开口述、演出,例如将戏剧及表演著作或音乐著作公开演出、将语文著作公开口述等等。
(3)将其著作通过无线电、有线或卫星或因特网加以公开播送、公开传输。
(4)将其视听著作公开上映;对其摄影著作、美术著作、图形著作加以公开展示。
(5)将其著作翻译成其他语文,或对其加以改编,例如将小说改编成影视剧本、将英文版本改译为中文版本。
(6)受著作权保护的许多创作性作品需要进行大量发行、传播和投资才能得到推广(例如:出版物、音乐作品和电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著作权人可以禁止或许可:
(1)以各种形式对各种著作进行重制,例如以印刷或录音的方式重制语文著作或音乐著作。
(2)将其著作公开口述、演出,例如将戏剧及表演著作或音乐著作公开演出、将语文著作公开口述等等。
(3)将其著作通过无线电、有线或卫星或因特网加以公开播送、公开传输。
(4)将其视听著作公开上映;对其摄影著作、美术著作、图形著作加以公开展示。
(5)将其著作翻译成其他语文,或对其加以改编,例如将小说改编成影视剧本、将英文版本改译为中文版本。
(6)受著作权保护的许多创作性作品需要进行大量发行、传播和投资才能得到推广(例如:出版物、音乐作品和电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888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昆明彩云之南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成都星星点灯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