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艺术培养:如何激发幼儿的艺术欣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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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生来就有艺术欣赏潜能
借鉴前人的研究与自身的思考,我们将学前幼儿艺术欣赏能力的发展划分为早期本能直觉反应阶段(0-2岁)与直接感知艺术形象阶段(2-6岁)。
0-2岁早期本能直觉反应阶段
人在生命最初阶段的婴儿时期,就能表现出感知与选择形状、色彩、节奏、韵律等形式审美要素的倾向,并能对其作出反应。就像威廉·斯特恩所认为的:婴幼儿最初对那些产生快乐的艺术对象的特质是极其敏感的,比如像色彩、亮度与明显的节奏。
婴儿在出生后的较早时期对美术的两个基本要素——形与色就有一定的审美感知能力了。心理学研究表明,婴儿注视靶心图与线条图的时间最长,偏爱复杂图形;注视彩色圆盘的时间比注视灰色圆盘的时间长一倍。同样,婴儿对于音乐的基本要素——节奏、旋律等也非常敏感。比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烦躁不安的婴儿只要妈妈将其抱在左侧或者听到与妈妈心跳节律一致的声音就会安静下来。对于柔美的声音、美丽的画面,婴儿会露出会心的笑容等。1岁左右的婴幼儿对节奏鲜明、旋律优美的音乐会做出积极反应,能够跟着音乐的节拍舞动起来。尽管这些最初的反应仅仅是一些本能的直觉行为,还未形成真正独立的美感反应,但它已为日后更高层次的艺术欣赏活动做好了心理上的准备。
2-6岁直接感知艺术形象阶段
两三岁以后的幼儿,在成人的引导和教育的干预下,不仅能关注到艺术作品的内容,而且能初步关注其形式审美特征。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幼儿艺术欣赏能力的发展逐渐从笼统到分化,从没有标准到具有一定标准。
在美术欣赏方面,幼儿关注作品内容多于形式。当幼儿面对一件美术作品时,他们首先感知的是作品内容。幼儿对作品内容的感知与理解往往处于浅表层次,还未达到深入感知、理解作品内容所蕴含的深刻意义这一水平。在教育的干预下,幼儿开始初步关注作品的形式审美特征(如颜色、形状、构图等),具有初步感知与理解作品形式审美特征的能力。而且,幼儿似乎更喜欢感知描绘熟悉物体与令人愉快的现实主义作品,以及色彩明快的作品等。例如,幼儿在欣赏索拉瑞奥的《有绿色靠垫的圣母子》时,凭着敏锐的审美直觉,立刻把握住了作品所传达的浓厚的母子之爱。他们不仅能够准确地把握作品的内容,对作品的形式(如画面的颜色、质感)也很敏感,如“小宝宝的*很光滑,很舒服,我都想摸一摸了”,“小宝宝的头发是红色的,很好看”。
幼儿欣赏音乐时,是把音乐作为一个整体来接受的,并不孤立地辨认音乐的各个因素。两岁半左右幼儿能注意倾听音乐,初步感知音乐所表现的内容。3岁幼儿,能与音乐发生情绪上的共鸣,能辨认音乐作品中速度的变化,且其动作能跟随音乐速度变化而发生变化,但感知音乐作品的性质、力度等还有困难。中班幼儿已有初步的音乐概念,并能将其掌握的音乐概念迁移到性质相同、但没听过的音乐作品,能区别音乐作品中较为明显的力度、速度变化及其表情作用。大班幼儿懂得音乐作品可以表达一定的思想内容,能辨认熟悉的音乐作品的情绪、性质,并掌握初步的音乐知识。通过有趣的活动,中大班幼儿能理解音乐的简单结构(如乐句、乐段),分辨音乐的性质、体裁、风格。幼儿在表达自己对音乐的感受时,常会加上许多自己想象的情节、场景来加以解释,并用语言表达出来,这是幼儿欣赏和理解音乐的较为独特的方式。
幼儿在宽松自由的氛围下展现艺术欣赏能力
幼儿对于艺术作品的把握是敏感的,能够敏锐地把握到艺术文本的形式与内容中的诸多方面:幼儿可以感受到音乐中的节奏、速度与力度,绘画中的形状、色彩与构图,可以体验到其中蕴含的情感,可以生动地想象到其中的形象与情节等。因此,对于幼儿艺术欣赏教育来说,最适宜的并不是告诉、灌输、给予等,而是相信幼儿的艺术欣赏潜能,鼓励幼儿充分地进行感知,充分地发挥想象,自由地表达情感等。
在面对艺术作品时,幼儿能够大胆、自信地说出自己的感受。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得益于成人为幼儿欣赏艺术创设的宽松自由的活动氛围。如果成人坚持认为对于作品的欣赏和理解有着的正确答案,那么幼儿就会努力揣摩隐藏在作品之中的标准答案,或者成人所认为的正确答案等。相反,如果成人相信幼儿的艺术欣赏潜能,并把这种信念传达给幼儿,同时为幼儿欣赏和理解艺术作品创设一种宽松自由的活动氛围,鼓励他们大胆体验和表达,那么幼儿潜在的艺术欣赏潜能就会被激发出来。而且,每一个幼儿基于自己的生活经验,调动自己的情感、个性等因素,对艺术文本的理解和解释将是一个个独特而又精彩的意义世界。
当幼儿说“我听不出什么”、“我看不懂”、“我不会听”时,成人应帮助幼儿树立自信,自由地感受和表现。当幼儿在与艺术文本进行对话的时候,能够感受到其中的情感,并将自己的情感与艺术文本达到同构,同时用自己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内心感受,将自己的内心情感与外在形式达到同构,从而产生审美愉悦感,树立自我认同感。
以多感官通道与艺术进行交流
幼儿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擅长运用多种感官通道和方式来欣赏和理解艺术作品。然而,在艺术活动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如下现象:有时成人希望幼儿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用语言表达对作品的感受,在他们眼里,所谓的“秩序”或“纪律”是更为重要的。然而,与一般成人不同的是,当幼儿用语言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感受,充分运用各种感官通道和方式(如身体动作、表情、视觉、触觉等)是他们欣赏和理解艺术的一个重要特征。对于幼儿来说,这也是一种更为原初、更为自然的方式。因此,在艺术活动中,成人应尊重幼儿的心理特点,鼓励幼儿运用多种感官和方式来欣赏理解艺术。
虽然幼儿天生具有艺术欣赏的潜能,在没有成人引导的情形下,他们也会主动大胆地探索与表达。但是,如果成人能够有效地引导幼儿与艺术文本进行对话,那么幼儿能更有意识地形成审美期待,同时审美能力也能得到增强。在引导幼儿与艺术文本进行对话的时候,不妨尝试运用下述问题来帮助幼儿欣赏和理解,同时调动幼儿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例如,“你喜欢这段音乐吗?”“为什么?”“你在音乐里听到了什么样的声音?”“你们猜一猜这段音乐是在什么情形下播放的?”“听着这样的音乐你最想做什么?”“你能给这段音乐起个名字吗?”
成人不仅可以成为幼儿与艺术文本之间的中介与桥梁,而且同样是一个欣赏者或接受者。因而,在引导幼儿进行艺术欣赏之前,成人也应与艺术文本进行对话。艺术欣赏活动对成人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成人一方面要具有一定的艺术素养,如基本的艺术知识,欣赏与理解艺术的能力,帮助幼儿在直觉感知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和深化审美情感与体验;另一方面,教师应将审美的主动权交给孩子,鼓励幼儿不断探索与发现,生成更加丰富而精彩的意义世界。另外,成人作为平等的欣赏者或接受者,同样可以与幼儿一起欣赏艺术,并分享其感受与体验。在艺术面前,幼儿渴望与成人进行对话、渴望彼此间的分享。此外,在聆听幼儿的审美感受时,成人也可能是研究者。幼儿与艺术的对话,有助于成人更好地了解幼儿,并针对幼儿的心理特征提供适宜的支持。
借鉴前人的研究与自身的思考,我们将学前幼儿艺术欣赏能力的发展划分为早期本能直觉反应阶段(0-2岁)与直接感知艺术形象阶段(2-6岁)。
0-2岁早期本能直觉反应阶段
人在生命最初阶段的婴儿时期,就能表现出感知与选择形状、色彩、节奏、韵律等形式审美要素的倾向,并能对其作出反应。就像威廉·斯特恩所认为的:婴幼儿最初对那些产生快乐的艺术对象的特质是极其敏感的,比如像色彩、亮度与明显的节奏。
婴儿在出生后的较早时期对美术的两个基本要素——形与色就有一定的审美感知能力了。心理学研究表明,婴儿注视靶心图与线条图的时间最长,偏爱复杂图形;注视彩色圆盘的时间比注视灰色圆盘的时间长一倍。同样,婴儿对于音乐的基本要素——节奏、旋律等也非常敏感。比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烦躁不安的婴儿只要妈妈将其抱在左侧或者听到与妈妈心跳节律一致的声音就会安静下来。对于柔美的声音、美丽的画面,婴儿会露出会心的笑容等。1岁左右的婴幼儿对节奏鲜明、旋律优美的音乐会做出积极反应,能够跟着音乐的节拍舞动起来。尽管这些最初的反应仅仅是一些本能的直觉行为,还未形成真正独立的美感反应,但它已为日后更高层次的艺术欣赏活动做好了心理上的准备。
2-6岁直接感知艺术形象阶段
两三岁以后的幼儿,在成人的引导和教育的干预下,不仅能关注到艺术作品的内容,而且能初步关注其形式审美特征。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幼儿艺术欣赏能力的发展逐渐从笼统到分化,从没有标准到具有一定标准。
在美术欣赏方面,幼儿关注作品内容多于形式。当幼儿面对一件美术作品时,他们首先感知的是作品内容。幼儿对作品内容的感知与理解往往处于浅表层次,还未达到深入感知、理解作品内容所蕴含的深刻意义这一水平。在教育的干预下,幼儿开始初步关注作品的形式审美特征(如颜色、形状、构图等),具有初步感知与理解作品形式审美特征的能力。而且,幼儿似乎更喜欢感知描绘熟悉物体与令人愉快的现实主义作品,以及色彩明快的作品等。例如,幼儿在欣赏索拉瑞奥的《有绿色靠垫的圣母子》时,凭着敏锐的审美直觉,立刻把握住了作品所传达的浓厚的母子之爱。他们不仅能够准确地把握作品的内容,对作品的形式(如画面的颜色、质感)也很敏感,如“小宝宝的*很光滑,很舒服,我都想摸一摸了”,“小宝宝的头发是红色的,很好看”。
幼儿欣赏音乐时,是把音乐作为一个整体来接受的,并不孤立地辨认音乐的各个因素。两岁半左右幼儿能注意倾听音乐,初步感知音乐所表现的内容。3岁幼儿,能与音乐发生情绪上的共鸣,能辨认音乐作品中速度的变化,且其动作能跟随音乐速度变化而发生变化,但感知音乐作品的性质、力度等还有困难。中班幼儿已有初步的音乐概念,并能将其掌握的音乐概念迁移到性质相同、但没听过的音乐作品,能区别音乐作品中较为明显的力度、速度变化及其表情作用。大班幼儿懂得音乐作品可以表达一定的思想内容,能辨认熟悉的音乐作品的情绪、性质,并掌握初步的音乐知识。通过有趣的活动,中大班幼儿能理解音乐的简单结构(如乐句、乐段),分辨音乐的性质、体裁、风格。幼儿在表达自己对音乐的感受时,常会加上许多自己想象的情节、场景来加以解释,并用语言表达出来,这是幼儿欣赏和理解音乐的较为独特的方式。
幼儿在宽松自由的氛围下展现艺术欣赏能力
幼儿对于艺术作品的把握是敏感的,能够敏锐地把握到艺术文本的形式与内容中的诸多方面:幼儿可以感受到音乐中的节奏、速度与力度,绘画中的形状、色彩与构图,可以体验到其中蕴含的情感,可以生动地想象到其中的形象与情节等。因此,对于幼儿艺术欣赏教育来说,最适宜的并不是告诉、灌输、给予等,而是相信幼儿的艺术欣赏潜能,鼓励幼儿充分地进行感知,充分地发挥想象,自由地表达情感等。
在面对艺术作品时,幼儿能够大胆、自信地说出自己的感受。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得益于成人为幼儿欣赏艺术创设的宽松自由的活动氛围。如果成人坚持认为对于作品的欣赏和理解有着的正确答案,那么幼儿就会努力揣摩隐藏在作品之中的标准答案,或者成人所认为的正确答案等。相反,如果成人相信幼儿的艺术欣赏潜能,并把这种信念传达给幼儿,同时为幼儿欣赏和理解艺术作品创设一种宽松自由的活动氛围,鼓励他们大胆体验和表达,那么幼儿潜在的艺术欣赏潜能就会被激发出来。而且,每一个幼儿基于自己的生活经验,调动自己的情感、个性等因素,对艺术文本的理解和解释将是一个个独特而又精彩的意义世界。
当幼儿说“我听不出什么”、“我看不懂”、“我不会听”时,成人应帮助幼儿树立自信,自由地感受和表现。当幼儿在与艺术文本进行对话的时候,能够感受到其中的情感,并将自己的情感与艺术文本达到同构,同时用自己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内心感受,将自己的内心情感与外在形式达到同构,从而产生审美愉悦感,树立自我认同感。
以多感官通道与艺术进行交流
幼儿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擅长运用多种感官通道和方式来欣赏和理解艺术作品。然而,在艺术活动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如下现象:有时成人希望幼儿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用语言表达对作品的感受,在他们眼里,所谓的“秩序”或“纪律”是更为重要的。然而,与一般成人不同的是,当幼儿用语言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感受,充分运用各种感官通道和方式(如身体动作、表情、视觉、触觉等)是他们欣赏和理解艺术的一个重要特征。对于幼儿来说,这也是一种更为原初、更为自然的方式。因此,在艺术活动中,成人应尊重幼儿的心理特点,鼓励幼儿运用多种感官和方式来欣赏理解艺术。
虽然幼儿天生具有艺术欣赏的潜能,在没有成人引导的情形下,他们也会主动大胆地探索与表达。但是,如果成人能够有效地引导幼儿与艺术文本进行对话,那么幼儿能更有意识地形成审美期待,同时审美能力也能得到增强。在引导幼儿与艺术文本进行对话的时候,不妨尝试运用下述问题来帮助幼儿欣赏和理解,同时调动幼儿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例如,“你喜欢这段音乐吗?”“为什么?”“你在音乐里听到了什么样的声音?”“你们猜一猜这段音乐是在什么情形下播放的?”“听着这样的音乐你最想做什么?”“你能给这段音乐起个名字吗?”
成人不仅可以成为幼儿与艺术文本之间的中介与桥梁,而且同样是一个欣赏者或接受者。因而,在引导幼儿进行艺术欣赏之前,成人也应与艺术文本进行对话。艺术欣赏活动对成人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成人一方面要具有一定的艺术素养,如基本的艺术知识,欣赏与理解艺术的能力,帮助幼儿在直觉感知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和深化审美情感与体验;另一方面,教师应将审美的主动权交给孩子,鼓励幼儿不断探索与发现,生成更加丰富而精彩的意义世界。另外,成人作为平等的欣赏者或接受者,同样可以与幼儿一起欣赏艺术,并分享其感受与体验。在艺术面前,幼儿渴望与成人进行对话、渴望彼此间的分享。此外,在聆听幼儿的审美感受时,成人也可能是研究者。幼儿与艺术的对话,有助于成人更好地了解幼儿,并针对幼儿的心理特征提供适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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