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离职前一天还有必要加班吗?
一般来说,员工要提出离职,至少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等审批之后,至少有一个月时间完成工作交接。
换句话说——
正常情况下,一般不会有公司会在员工离职的最后一天给员工安排工作。
但,任何事情没有绝对。
最近,一位网名叫风筝kiki的网友就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
目前,该话题正在被推上热搜。
有网友认为,都是要离职的人,别说最后一天,就是倒数几天新工作也一概不接。
可以直接亮明态度——我在摆烂。
也有网友建议,应该先答应下来,然后再阳奉阴违。
直到被问责的时候,你完全可以双手一摊,潇洒地对着领导讲出那句台词:对不起,我不做你的下属已经很久了。
当然,除了看热闹不嫌事大,也有网友坚持认为——
在岗一天就要有在岗一天的状态,在岗状态完成工作天经地义。如果一离开就摆烂,只能说明这人既没责任感,也很难做好其他事情。
正如我在文章开头时所说,一般而言,员工要提出离职,至少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等审批之后,至少有一个月时间完成工作交接。
那么,问题来了——
在这一个月时间里,员工就真的只是完成工作交接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不妨一起先来讨论一个话题——
什么是职场?
我喜欢网友总结的一句话——
职场里的人际交往,没有投机取巧可言。
这句话的本质,是要告诉我们,公司招人就是为了做事,而不是为了交友。
换句话说——
在职场中,你既不需要讨好别人,也不需要畏惧别人,大家都是平等且独立的个体。
可能有人会觉得这句话太水,可能会觉得这也不太符合平日里大家所看到的职场畅销书对职场人际关系和为了升职加薪搞职场权谋的生动描绘。
但,事实就是如此!一个人的职场任务,总结起来就简单12个字:
干活拿钱,学习成长,养家糊口。
除此之外——
其它一切职场要素,都是建立在这12个字基础之上。
1、我们来看第一句“干活拿钱”
任何一个公司,存在的第一目的,就是盈利。
自然,任何职场沟通的第一目的,就是谈钱。
所以,干活拿钱,我认为它是职场第一要素。
我国劳动部立法明文规定——
任何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依规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报酬。
其中——
对试用期离职、主动离职和被公司辞退等不同类型(离职)员工,离职条件、工资结算和补偿标准,相关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
①离职条件
试用期内,员工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过了试用期,员工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员工甚至可以通过快递方式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
②工资结算
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工资。即使是自动离职、急辞或是提前离职,公司也应结清工作期间全部工资。
③补偿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进行补偿。
所以——
公司与员工之间,一切关于钱的事,都必须白纸黑字写进“书面形式”里。
因为,关于钱,有法律保护你。
2、我们来看第二句“学习成长”
任何一个员工,都必须要求自身学习成长能跟得上公司发展。
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在公司的人才计划中(用人博弈)做到无可替代。
对于公司而言,如果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那么,自然你在公司的存在感就会越来越低,处境也会越来越危险。
换句话说——
你随时都处在被淘汰的边缘。
所以——
学习成长,是你人生的硬指标。
3、我们来看第三句“养家糊口”
养家糊口,不代表职场没有诗和远方。
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告诉我们,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可以互不排斥,并存于同一个梦想。
所以——
干活拿钱,学习成长,养家糊口,这就是职场。
回到前面第一个问题——
在离职的最后一个月时间里,员工就只是完成工作交接吗?
虽然没有固定且统一的答案,但职场任务告诉我们——
1、干活拿钱
哪怕最后一天,员工也有义务完成公司交付的工作。
没有任何公司会说离职的最后一天不计入工资考核。
换句话说——
法律不会只允许员工最后一天摆烂,也会允许公司最后一天考核。
谁会和钱过不去呢?
2、学习成长
职场中的学习,是在潜移默化中达成的。
职场中的成长,是在各种教训中学习的。
也就是说——
职场不会主动给员工成长的时间和学习的机会。
用一个烂大街的词来老生常谈——
就是员工需要在职场中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某种程度上,离职不代表员工与公司关系破裂。
如果公司对员工,或者员工对公司,都是采取一种消极的对抗状态来看待对方离职或者是辞退,那么——
①对于公司而言,过度积累离职员工的负面评价,会直接影响到未来招聘计划。也就是说,当适配公司的岗位人才看到网上不利于公司形象的负面舆论时,也许会考虑放弃。
②对于员工而言,以消极摆烂的姿态来表达对公司的不满,会在个人档案移交、离职证明和下一个公司开展背调等过程和行为中,存在被前公司在权力范围内“拉清单”的风险。
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情同此理。
3、养家糊口
正如前面所说,消极对抗的离职态度往往会招致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鱼死网破,而善解人意的离职处理方式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事实上,我曾经就遇到一次类似经历——
就是在我还没离开上家公司之前,也就是还没提出离职申请之前,就与下一家公司在周末达成了面试。
没想到几天以后,下一家公司通知我被录用,要我尽快到岗。
考虑到对方给我开的待遇比我上家公司高,加上对方公司离我住的地方很近,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对方下周一到岗。
说实话,当时我是本着不要上家公司大半个月工资才作出的这个决定。
换句话说——
我都已经收到了更好的offer,向上家公司提出马上离职,大不了不要上家公司剩下的工资。
后来,鉴于租房、约会等开销压力,一番冷静过后,我不得不拿起电话打给了我的上家公司老板。
电话中,我以退为进,没有任何隐瞒,向老板坦白了我所有的经历和想法。
其中,有一点我说得特别真诚,就是希望老板要求公司财务不再给我计算任何薪酬的前提下,只要老板需要,我随叫随到,包括晚上在家里加班,我也保证完成任务。
当然,有一个背景——
这是我大学毕业的第一家公司,规模不大,业务很少。我离职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在这家公司失去了挑战性。我答应老板的所有事情,并不是信口开河。
令我没想到的是,老板居然答应了我。老板让我一切以下家公司任务为重,但随时要关注他的公司动态,一有任务必须随叫随到。
更令我没想到的是,这个老板后来居然让财务给我发了当月完整的绩效工资。
就这样,我人生第一次当然也是唯一一次在一个月内因“离职”拿了两份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