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3年全省法官助理资格复审名单
湖北省2023年全省法官助理资格复审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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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应具备2023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二)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三)普通高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并符合招录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审判、检察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考录程序和方法
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法官助理职位的报考者,如本人担任律师,且未在录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证件注销手续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录用程序;如配偶、父母、子女担任所在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在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配偶、父母、子女未在报考者录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回避手续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录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