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有:

A.张某诉李某合同纠纷一案,经人劝解,张某撤诉,而后张某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的B.吴某去外地打工,3年以来音信全无,其妻汪某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申请宣告吴某下落不明,而仅要求... A.张某诉李某合同纠纷一案,经人劝解,张某撤诉,而后张某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B.吴某去外地打工,3年以来音信全无,其妻汪某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申请宣告吴某下落不明,而仅要求离婚的
C.李老汉诉其子给付赡养费,法院判决后2年,因物价上涨较快赡养费不足,李老汉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子增加赡养费的
D.刘某诉应某离婚案件,经法院调解后二人和好,3个月后应某砟没有新理由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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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1 · 百度认证:赞题库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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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B,C,D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现第124条)第7项的规定不予受理。A项中所涉的是合同纠纷案件,故该案应予受理。故A项当选。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故B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2条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故C项当选。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0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现第l24条)第7项规定的条件的限制。而D项虽是离婚案件,但起诉的是被告,因此不受6个月的限制,法院应予受理,D项也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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