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有个方仲永的百姓,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5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笔墨纸砚)。 忽然有一天放声哭闹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方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诗,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这首诗很快就被全乡的秀才拿去观看。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也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方仲永题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7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才华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王先生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恐怕当普通人都不能够吧?词解1.伤:哀伤,叹惜;对……感到惋惜(意动用法)2.金溪:地名,现江西金溪县。3.民:百姓。4.世:世代。5.隶(lì):属于。6.耕(gēng):耕种劳作,耕田。 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7.生:出生后 。8.年:岁。9.未:不;没有。10.尝:曾经 。11.识:认识。12.书具:书写工具,即笔,墨,纸,砚等。13.忽:忽然。14.啼(tí):哭叫,大哭。15.求:索求,索要。16.异:对……感到诧异(意动用法)。17.焉:于此,对此。18.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19.与:给。20.即:立即,立刻。21.书:书写,写。22.并:并且。23.自:自己。24.为:题上。25.名:名字。26.其:他的。27.以:把。28.养:奉养,赡(shàn)养。29.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30.为:当做,作为。31.意:中心思想。32.传:传送。33.一:全。34.观:观看。35.自:从。36.是:此。37.以......为意:以……作为诗的内容。38.秀才:指与仲永同乡的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39.指:指定。40.作:写。41.立:立刻。42.就:完成。43.立就:立刻完成。44.其:代指这首诗。45.文:文采。46.理:道理。47.皆:都。48.可:值得。49.观:欣赏。50.者:……的地方(方面)。51.邑(yì)人:同(乡)县的人。52.奇:对……感到惊奇(奇怪)。(意动用法)53.之:代指仲永的才华。54.稍稍:渐渐。55.宾客:这里指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名词作动词,意动用法)56.其:他的,代仲永的。57.或:有的人。58.以:用。59.乞(qǐ):求取。 60.之:它,代仲(zhòng)永的诗。61.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意动用法)。利,认为……有利可图。其,这样;然,这样(同义复用)。62.日:每天。63.扳(pān):通“攀”,牵,引。64.环:四处,到处。65.谒(yè):拜访。 环谒:四处拜访 。66.使:让。67.余:第一人称代词,我。68.闻:听说,听闻。69.之:代词,代这件事。70.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71.从:跟随。72.先人:意为先父,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73.还:返回。74.于:在。75.令:让,使。76.作:写作,书写。77.称:相当,相称。78.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时,时候。之,的。闻,传闻。79.自:从。80.复:又,再。81.问:询问。82.焉:指方仲永的情况。83.泯(mǐn)然众人矣:这里指方仲永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成为普通人。泯然,消失的样子。众人,平常人,普通人。矣,语气词。84.王子:王安石的自称。85.通悟:通达聪慧。86.受:承受。87.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88.彼其:他。彼:他。其:他。(同义复用)89.且:尚且。90.固:本来。91.得:能够。92.卒(zú):最终,最后。93.夫:读“fú”。那些的意思。94.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95.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通“才”,有才能的人。96.受于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的禀赋,一指后天的教育。97.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不如。短句解译养父母、收族:赡养父母、团结同一宗族的人传一乡秀才观之: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一乡,全乡。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朗读停顿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文言字词虚词用法“之”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2. 受之人——兼词,之于。3.卒之为众人——取独,不译。“于”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被,引出动作的对象。自还自扬州:从。 然泯然众人矣 ——形容词词尾 ......的样子 父利其然也 ----- 代词,这样通假字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通“攀”,牵,引。材:通“才”,才能。古今异义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 今义:或许,或者。)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 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 今义:稍微。)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 今义:许多人,大家。)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故事启示方仲永人生主要的三个阶段:1.幼年时期,指物作诗立就 2.少年时期,不能称前时之闻(才能衰退) 3.青年时期, (原因是:1.从乡邻的角度来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2,从其父的角度来看,日攀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3,作者的看法,受于人者不至也。4.方仲永没有主动提出要学习。5.学习环境不好。)骄傲心理是被别人捧出来的 这句话很对骄傲心理从哪里来?有人说是自己的思维产生变化后盲目夸大自己的 而形成的。其实,一个人的主观思维的改变离不开外界对其的影响,也就是说,一个人骄傲心理的产生绝大多数原因来源于外界对他本人过分夸大所致。古人云:“盛名之下,难副其实”。当一个人在某方面获得一些 时,外界随之而来的鲜花和掌声往往会使他的成就感无形中[1]起来,所带来的后果就是感觉自己在这方面已经处于登峰造极的程度,更有甚者,会认为自己无所不能。尤其是当外界在夸大事实的基础上对其加以吹捧的话,会使被吹捧之人的骄傲心理膨胀的速度加快。这种现象尤其在一个人少年得志时显得更加突出,因为年轻,所以缺乏应有的判断力而被外界的吹捧所迷惑,最后盲目地抬高自己,产生出 心理。骄傲心理一旦在一个人心中形成的话,很难再改变回来,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需要时刻培养自己的定力,面对社会中 的吹捧要做好自我定位,否则必将会成为一个被鲜花和掌声所淹没的人。王安石写这篇文章,主要是用方仲永作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 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为什么哀伤、哀怜?因为仲永有天才而“受于人者不至”。但这不能怪仲永,他毕竟是个孩子;这全部 都应当由贪财的父亲来承担,因为他剥夺了仲永的学习机会。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有两点用意:第一,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第二,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根子、因为仲永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后天 。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逐渐衰退(“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以至丧失殆尽(“泯然众人”),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那么,同样,在现代社会中,许多父母不也是如此吗,就像现代许多选秀节目,很多小孩子不过5、6岁,就因为一些唱歌或表演上的才能而被父母带上电视,可是最终结果呢?又有几个孩子能够坚持下来,在演艺上取得大的成就,最终还是泯于众人矣。 原因分析整个事件,源起于方仲永五岁那第一首诗。此前的一切,恐怕就只有方仲永的父亲知道真相了。他是如何偷偷教孩子读书写字的,大家不得而知,或者大家都没想过要注意,只是他突然拿出一首诗来说是方仲永写的,并传给一乡 们看的时候,人们才仅凭他的介绍知道:这孩子原本是不认字的。――古往今来,奇闻从来都有放大效应,人们不断地传播出去,全是添油加醋,就像前几年揭穿的那个气功把手指头变长了的“奇迹”一样,谁也不肯从心理上去怀疑这孩子原本是不是读过书。再到一乡秀才们都认可的时候,又都象皇帝的新装一样谁也不敢说出自己的疑问了。方仲永之父“推星”之 就此成功。儿子走出“星光大道”,自然“星光灿烂”,方老伯第二推手就是蓄势待发,再加上心里可能总也是没底,尽管这孩子确实聪明绝顶,一点就透,但“推星”之初,也别像 那样惹上那么多反伪科学斗士的攻击才好。那么,神童就不是谁都能看的,诗也不是给谁都给写的。推上天的星,总不会亮很久。日日不使学,他就是神童,也总有一天达不到人们的期望值,加上人们的新奇感逐渐淡去,亦或乡里出现了别的新鲜事:有个白云婆婆说她家的公鸡下了个蛋,再有个正龙居士说他在林中看到了真的老虎云云,人们转而去别处喷口水,没人再追捧方老伯的臭脚,人气指数一下降,神童便再“不能称前时之闻”了。再糊弄得久了,仲永二十多岁了,什么新的本事也没有,只好拾起他父亲的锄头去锄地了。同今天广泛兴起的 梦中人等炒作相比,方仲永的故事是个 方老伯炒作的成就,是给了儿子一个绝佳的出场机会,但炒作的结果,却因违背事物规律而断送了一个天才的正常道路。或许不炒作的话,方仲永更会埋没,但那种埋没隐藏在规律之中,不会激荡其心志,待他老去时不会扶锄而叹。老庄的无为思想,人们说他们不进步,但没有人能真正证明,老子说的是错的。如今这么多的超女、快男、好男儿,谁知道他们的将来,是苦的还是甜的…… 类似故事 1898年4月1日-1944年7月17日,是一名悲剧性的天才人物,一名拥有极高数学和语言天赋的美国神童。
家庭与教育
他的父亲鲍里斯·席德斯是俄裔移民,在哈佛大学跟从威廉·詹姆士研究心理学及哲学,并取得四个学位,他的母亲则在波士顿大学取得药学博士学位。他在4岁时就已精通法文、9岁就在哈佛大学做四维空间的讲座,因而很早就已出名。
幼年的纪录
出生后6个月说:“门”,一两个月后指出地球的卫星,并称他为月亮。 1914年在哈佛大学毕业典礼上
出生后18个月,阅读纽约时报。 2岁时自学拉丁文,3岁时自学希腊文。 4岁时、可以用希腊文阅读荷马史诗,以拉丁文阅读高卢战争。 6岁时、自学解剖学和亚里斯多德的逻辑学。 7岁时、通过哈佛大学医学院的入学测试。 在4岁到8岁之间、写了四本书。两本解剖学和天文学的书已流失。 8岁时、通过MIT的入学测试。 8岁时,可以流利的使用拉丁语、希腊语、法语、俄罗斯语、希伯来语、土耳其语,并自己发明一种新的语言,把它称为Vendergood。 9岁时、通过哈佛大学入学测试。 10岁时、修正哈佛大学逻辑学教授书稿的错误。 11岁时、精通高等数学和天体运动。
晚年
不过之后他的行为变得古怪,最终慢慢淡出了公众的视野。席德斯尽管小时展现神童的威力,成年后,却没有常人期待的成就。他46岁时就死于脑中风,死时一贫如洗、没有工作而且一事无成,成为“神童”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例子,虽令人惋惜,却也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也验证“天才”或“神童”只不过是一个过程,阶段性的成功,不能保证永远的成就。成年后,他竭力避免接触数学,并通过各种化名进行写作,据说他后来一共懂200种语言并在一天之内学会一门外语,而且能互相翻译。估计他的智商超过250,是有史以来最聪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