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
一、固定资产界定标准
1、《行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了具体的价值判断标准,如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2、《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年限超过1年;3.单位价值较高。”《准则》只是强调“单位价值较高”,没有给出具体的价值判断标准,并突出固定资产持有的目的和实物形态的特征。
二、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应按其成本入账,即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既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其他一些费用,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新、旧会计制度相比,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和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的核算上有明显变化,具体为:
1、对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2、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与企业自有固定资产相区别,企业应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单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应在租赁开始日,按当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3、对于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原调出单位的账面值加上新发生的运输、安装费等作为入账价值。
三、《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以下简称“75号文”)
1、第二条规定:
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第三条规定: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3、《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第三条规定:
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是指:
1.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2.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07年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认定价值限制取消,只要公司认为可以的且使用寿命大于一个会计年度的均可认定为固定资产,按照一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3.使用期限较长。
4.单位价值大。
参考资料:固定资产百度百科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有三种情况:
1)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是价外税,单独核算,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入账价值);
2)用于非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如,小轿车,增值税不能扣除,应将增值税也计入固定资产入账成本;
3)用于房屋建筑材料的增值税计入在建工程,随完工一并转入固定资产。
如果用固定资产作为对价换取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时要分同一控制和非用以控制吗
如 固定资产原值1000 提折旧200 公允价值 900 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1200
如果为同一控制假设占被投资方70% 不考虑 和非同一控制 会计分录分别是怎样的呢
1、是的。投出的资产按照账面价值结转成本,差额通过“资本公积”调整。
2、入账价值按合同价格,如果没有合同价格按公允价值。
3、借:长期股权投资
资本公积
贷: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关于增值税的问题: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动产(比如生产线)还是不动产(比如房屋)均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动产(比如生产线)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动产(比如房屋)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恩恩 谢谢 感觉正确 想再问您一个问题
如果用固定资产作为对价换取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时要分同一控制和非用以控制吗
如 固定资产原值1000 提折旧200 公允价值 900 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1200
如果为同一控制假设占被投资方70% 不考虑 和非同一控制 会计分录分别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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