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嫌疑人时可以让嫌疑人签一些民事上的文件吗? 有无这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10
不可以。
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会见都不受限制,只要正当上班时间都可以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但所有的刑事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会见不受限制,具体次数要根据办案需要、辩护需要而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律师在侦查期间会见,有权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的罪名,了解侦查人员有无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的方法违法收集证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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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律师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有时并非一次会见就能够建立,因此在第一次会见时不宜操之过急,有时需几次会见加深双方的信任关系之后再展开涉及案情的深入沟通。
2、会见中应体现对当事人的尊重,及双方地位的平等性。比如称、语气等。同时个案的当事人不同,会见时所使用的语气、表达方式应各不相同。
3、会见时,除了知晓当事人接受讯问的内容外,还需让当事人知道律师在本阶段能做哪些事,起什么作用。
4、若当事人有转达家人的话语,应进行甄别,不能甄别有无风险或确定有风险的应向当事人释明不予转达,无风险的则可以转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侦查阶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案件
不可以,法律上禁止律师在侦查阶段给嫌疑人带物品包括信件等。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的通知
第十三条
律师会见在押罪犯,应当遵守监狱管理的有关规定,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传递违禁物品;
(二) 私自为在押罪犯传递书信、钱物;
(三) 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罪犯使用;
(四) 未经监狱和在押罪犯同意对会见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
(五)实施与受委托职责无关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妨碍监狱管理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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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方式
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正当权利,侦查机关在接到律师会见函后应当依法安排会见。
1、普通刑事案件。我国刑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2、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会见监狱 在押罪犯规定》的通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律师会见
但若花钱请了律师,实际操作上是可以的,连这个都办不到,还做什么刑事代理。
除非是一些很特定的文件,比如离婚协议,那么不找律师也可以让嫌疑人签。
国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从律师执业规范而言,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