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流程
科目三考试流程如下:
1、上车准备
首先绕车一圈,观察后方路况和车底情况,按顺序依次按下车上的感应按钮。然后再打开车门,上车先调座椅、后视镜角度,系安全带。
2、夜间灯光模拟
语音指令随机出现,没有固定顺序。指令开始后再进行操作,关闭灯光指令发出后5秒必须将所有灯光复位关闭。
3、起步
深踩离合-挂一档-打左转向-摁喇叭(持续3秒)-放手刹,回头观察再次确认后安全起步。
4、直线行驶
当速度达到10-20km/h时挂2档;达到20-30km/h时挂3档,达到30-40km/h时挂4档。眼睛平直看前方,档位切换要流畅,不能低头看档,也不能使车身摇晃。
5、变道
变车道前要充分回头观察后方来车情况,先开转向灯,如果确认不会影响其他车辆行驶时,再变更车道。
6、通过路口
在距离路口30米内减速减档。将车辆行驶至对应方向车道。如遇红灯,需要停在停止线内或与前车保持1.5米左右的安全距离。
7、会车
当路况正常时与对向来车保持安全距离即可,当路况困难,应当主动靠路边让行。
8、超车
切记超车只能从左侧超车。超车前要回头观察后方是否有来车,提前打开左转向灯,鸣喇叭持续3秒。
9、掉头
掉头前切记先开左转向灯,选择合适的掉头地点,然后减速减档。要是没有掉头机会,需停车等待。有合适的时机,回头观察确认安全后,立即打死方向盘。
10、通过人行道、公交站、学校
注意观察路边标牌,在考试区域30米内减速减档。充分的左右观察,必要时停车让行。通过学校、居民区时不能鸣笛;通过学校的车速不能超过30m/h。
11、靠边停车
听到指令后,打开右转向灯,同时踩制动减速减档。回头观察后方车况确认安全后向右打方向。
科目三考试次数及规则:
科目三考试次数: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三年有效期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即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十次考试机会。
科目三考试规则: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科目三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