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数,偶数,质数,合数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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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数、偶数、质数、合数的定义如下:
1、奇数的基本定义:
奇数(odd)指不能被2整除的整数 ,数学表达形式为:2k+1, 奇数可以分为正奇数和负奇数。正奇数,叫奇数,在整数中,能被2整除的数是偶数,不能被2整除的数是奇数,奇数的个位数是1、3、5、7、9。
2、偶数的基本定义:
偶数是两个可以整除的整数。正偶数也称为偶数。如果一个数是2倍,它就是偶数,可以表示为2n;既不是,它是奇数,可以表示为2n+1(n是整数),也就是说,除了两个奇数之外的余数是1。
3、质数的基本定义:
质数是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的自然数。质数又称素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自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叫做质数;否则称为合数(规定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4、合数的基本定义:
合数是指在大于1的整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与之相对的是质数,而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最小的合数是4。其中,完全数与相亲数是以它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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