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年至90年集休合同工,单位没缴社保,90年后有缴社保,退休时90年之前有算工龄吗
90年算工龄,工龄是根据个人档案里的信息来计算的。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满十五年,才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工龄的计算方法:
1、连续计算法
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相加,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
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参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工龄
参考资料来源:江西新闻网 - 档案为补算工龄提供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参考资料来源: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不过由于社会保险是1992年之后才建立个人账户,并且一般是1998年左右才实行微机化管理,所以,有一些历史数据社保也不一定能掌握全。因此,先不用考虑这些。只有档案有合同工的手续就可以。待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再细看吧。
当初85至90年没缴社保,又转到另一个单位,93年开始有缴(但有写90年参保),到2012年12月底退休,实际工龄到底能算多少年了?谢谢!
正常情况下是按1990年计算的,一直到退休前只要参保缴费,都可以计算缴费年限(现在不叫工龄而叫缴费年限了),以前的如果没有证明是不会算的。
不过我说过了,有一些历史数据社保也不一定掌握,所以差不多能算上吧。真的没法细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