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刻三法包括哪些法
篆刻三法是指篆刻艺术中常用的三种基本技法,包括“点、画、拓”。
所谓篆刻三法,是指构成篆刻艺术的篆法、章法及刀法三项主要技法。
所谓篆法,是指合于汉字六书之义的印文篆写必须遵循的法则和构成原理。具体说,治印对篆法的要求有以下五个方面:
(1)篆法要雅正雅字本义即为正确、规范之意。就是说,印文所用篆字都要规范而合乎六义,决不可杜撰用讹。如印文中某字,在摹印缪篆中本无,可依据小篆之体、隶书之规(此二种印章文字即在小篆与隶书之间),按六义原理变化用之。
(2)字体要统一:用摹印、缪篆自不必说。若用小篆、大篆、甲骨文、真楷、隶书等体入印,则必各自为体,决不可互参相杂。;
(3)篆形要一致:篆印文字有方、圆二类,在一印中,文字要方都方,要圆皆圆,万不可势,但不可混用而作或之势。
(4)篆写要大方而用笔合乎书法:就是说,印文在适于印面的前提下,必须保持各字形体的自然大度之态,篆写还要合于书法的用笔法度。
(5)增损要合宜:为了使印面文字繁简对比与斜正穿插呼应舒妥,凡遇字形配合不协调者,要予以增损。具体做法是,若某字有多种篆法,则可选用其中篆法适宜之字入印;若其字只有一种篆法,用之又不甚妥,则可依照汉字六义予以增损,或变笔画粗细虚实以及变斜趋正、反垂为缩等手法使他们相宜相合,万不得已则可假借它字为之。
篆印,只要能注意到上述五个主要方面,则庶几不失大要。
要将文字安排到一些特定的形体之内,之中就有个妥当美观与否的组合问题,这便是章法的意义。
印文,其字有繁简斜正、宜纵宜扁、宜粗宜细、宜详宜略、宜复宜单、宜圆宜方等种种不同的形态;印面形状,有正方、长方、圆、椭圆以及随形等诸多样式。为使印面能协调巧妙地容纳印文,既要将文字变态以适合其形,又要字字主体与偏旁分明而各具其真态;印文既要屈就印形,使之俨然一体,又要各字伸缩自然,这些都是章法布置的总的原则。
一方印章,首先映入眼帘的,往往是章法构成的总的艺术效果,可见章法在治印中的重要地位。小小房笼天地大,密不通风,疏可走马。治理章法,就要在这小小房笼的天地中,精心构思,反复推敲,使印文繁简相参,奇正相应,顾盼揖让,疏密对比,从而能与印面和谐自然,方为章法妙得。
篆刻是篆写与刀刻结合的艺术,无论篆法多么精雅,章法如何巧妙,最终都是要凭借刀刻来显示其艺术效果。因此,刀法又是最为关键而重要的一步。使刀如使笔。刀法的高明之处,即在于起收准度,虚实参互,转折婉劲,轻重得法,刀笔挺健,骨肉停匀,而使书韵、神采一一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