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关联企业报表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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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关联申报。那么汇算清缴过程中,如何填报关联企业报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关联企业报表怎么填写?
关联企业关系的申报,有投资和被投资的企业可以填写具体的单位信息,没有投资或者被投资的企业,又要求填报的,没得关联的,可以填报股东信息。如果是纸质申报填写,只需填写申报日期、所属时期、企业负责人、填报人就行。
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其中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固定资产表》、《无形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哪些企业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
汇算清缴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审阅企业内部及关联企业的关系及关联交易的类型和金额,并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填报。应当寻求专业人士帮忙解决存在重大关联交易的企业,以控制并降低转让定价风险;
2、对于报告表中不明确的内容,企业应该提早进行准备,以减少税务机关稽查;
3、企业应准备并按时提交《报告表》,因为企业未能准备和按时提交报告表可成为税务机关启动转让定价调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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