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交通事故,对方讹人怎么办? 200
一进医院大门就有一位外科医生来接我们,并对老太太提了许多有误导性的问题,如头痛吗、腰痛吗……(原来是她儿子提前就找好的熟人)。做了头部CT、骨头等,都没有问题,但他们却坚持住院了,说是得观察24H……
后来他们找来了很多小伙子堵在医院门口,然后报了警,我们也报了警(他们比我们先报)。
交警来后(后来知道负责处理该案的事故小组的交警,为老太太儿子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把我带到了交警大队,老太太儿子也去了。
事故说明时,对方诬陷我为顶替,说开车的是我的朋友,说他为肇事逃逸,因为事故发生地点是有监控的,按理交警调一下监控就可以,但交警却拖着不出示。
交警要求我们把车找回来,我们只好又请朋友将车开回交警大队,然后车就被扣了。
交警一直要我们去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对方同意,才能放车。事故第二天,我们向中医院预付了三千元医药费,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多次找对方协商,开始时对方一直不肯见面,后来,对方要价三万,我们认为不合理。
到目前为止交警也未出事故责任判定书,朋友的车还被扣押着。
这样的情况,不知道我们是否可以要求更换处理该案件的交警?向谁申请?得到批准的可能性大吗?
对对方的诬告,我们可以要求交警出示当场的监控录相吗?如果交警拒绝,我该如何应对?
怎样才能将车先拿出来呢?如果是交押金,交警会不会转给对方?押金会退还给我吗?得多长时间?如果申请物保,可行吗?如何申请?如果交警拒绝,我该如何处理?
我听同事说,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问我的情况可以吗?向谁申请?被受理的可能性大吗?得多长时间?
6/23法院已经开庭,对方提供了医院开具的脑震荡证明(实际根本就没碰到脑袋,只是屁股坐地上了,但也不想跟他烦了,只想快点了结),医院判决要赔他不到三万块,对方扬言要到上级法院上诉的,但到目前也没有收到进一步的通知。
目前车还被法院扣押着(事故发生后,对方上诉并保全了车子,法院要求我们交20万才能取车,我们没交),已经有8个多月了,停车费每天50元,要交一万多。
我想请教一下各位朋友,对于我们的损失,比如停车费、车子的租用费(每天300元,但是对方是非营运车辆)、车子提出来后的维修费、还有我的误工损失(我在苏州工作,这件是发生在徐州的新沂,今年我基本上就是往家跑了)等,有办法起诉对方吗?赢的机率大吗?起诉对方恶意保全需要提交什么证据? 展开
说起交通事故,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是非常熟悉的,因为如今的交通事故也已经是越来越频繁了,那么在交通事故后,遇到讹人的该怎么办呢?
1、如果你的车辆出现了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的话,对方如果要进行各项检查以及治疗的话,如果你的车已经上了保险,那么就不必担心,只要你能够证明保险金额可以保证其检查治疗的话就可以了,所以关于这一点无须担心。
2、众所周知,很多人在遇到了交通事故之后,都是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再加上对方一直说要告你,心里肯定十分紧张,其实完全不用紧张担心的,因为你的车有保险的话,一般人身伤害保险都会给进行相应的赔付的,所以只要你人没事的话,就行。
3、众所周知,由于现在的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也渐渐出现了碰瓷这样的事情,所以当你一旦遇到了交通事故之后,你可以根据情况来决定,如果事情的罪责在于对方,并且对方身体并没有任何大碍的话,你可以直接说他是碰瓷故意的。
4、如果在你遇到交通事故之后,对方一直叫嚷着让你进行相应的赔偿的话,一定不要害怕的去进行赔偿,这样的话,你只会是一个冤大头,最好的办法就是告诉他,想要赔偿是可以的,但是你必须要拿出证据来,不然我是不会赔偿的。
当然了,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来了的话,你只需要交代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就可以了。
推荐于2017-10-09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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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第五十五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五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遇到过你这种带出旧伤的情形,有争议,不过很多的处理是可能旧病复发与你这个事故有关系,因为这个事故复发,所以这个你们觉得不合理可以申请去做一个医学方面的鉴定,看看因果关系。这种伤残鉴定本来就是要等到情况稳定了再去做的,很慢。
建议你耐心 等待交警的差错出现。
看来只能等了。请问一下,十天内交警一定会出认定收吗?如果他不出,我该怎么办?还有他们出了认定书就能放车了吗?还是说能保车?
交警不出认定书,就要检车,估计这事故他们不得检车,完全可以简易程序处理。如不出就投诉他们。希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记住采纳我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