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非儿童内地上学政策
双非儿童内地上学政策介绍如下:
广州双非儿童入学政策: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政策
政策依据:教育部《关于贯彻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教基[2006]19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的通知》(湘教发[2006]49号)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005初中、003小学)入学、升学的政策规定
1、入学原则:按照“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严禁组织升学考试。
2、招收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当年的小学毕业生。
3、招生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管理。
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市教育局协调,两区教育局统筹,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市直中小学委托北湖、苏仙区教育局负责划片,其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北湖区、苏仙区教育局负责划片。两区的划片招生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方可实施。
4、入学办法:(1)、农村学校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入学;分布在农村的县(市、区)属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划定招生区域。(2)、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簿、父母的房产证到本招生区域内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有住房但尚未领取房产证的,凭户口薄、父母的购房发票到本招生区域内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具有市中心城区户籍,但不具备上述招生条件的,由两区教育局根据其常住地所属招生区域,指定学校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