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在年末的时候会清零么?
另外,如果清零的话,需要自己去电力所之类的地方去走程序么?还是自己自动就清零呢?谢谢 展开
会。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2011年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宣布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其中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3分钱,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是(每千瓦时)2分6,所有发电企业平均起来是2分5。同时,发改委还推出了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把居民每个月的用电分成三档。
第一档是基本用电,第二档是正常用电,第三档是高质量用电,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来确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来确定。
第一档电价保持稳定,不做调整,第二档电价提价幅度不低于毎度5分钱,第三档电价要提高3毛钱。和原征求意见稿不同,还增加的一个免费档,对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各个地方根据情况设置10到15度免费电量。
扩展资料:
有关要求
一、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制定本地区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
二、各地在制定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对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档次划分、户数认定等方面进行认真论证。实施方案形成后,应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进行价格听证后实施。
三、各地要加快对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电网企业要提高抄表到户率,按时抄表计费,为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创造条件。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阶梯电价
会。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听取价格听证会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天津市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
计量缴费周期以“年”计:居民阶梯分级水量按年度周期计量,当年度累计用水量达到分级水量基数临界点后,开始实行阶梯加价。本市阶梯水价的计量周期为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10月31日,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扩展资料
居民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和电价确定
分档电量和电价
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其中:
第一档电价原则上维持较低价格水平,三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
第二档电价逐步调整到弥补电力企业正常合理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的水平。起步阶段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提价10%左右。今后电价按照略高于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标准调整。
第三档电价在弥补电力企业正常合理成本和收益水平的基础上,再适当体现资源稀缺状况,补偿环境损害成本。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电0.2元,今后按照略高于第二档调价标准的原则调整,最终电价控制在第二档电价的1.5倍左右。
2012-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