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的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包含午休时间吗
2019-05-27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一般不包含。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其中是否包含午休完全是由公司决定的,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8小时是否包含午休,用人单位有权在规章制度中制定8小时是否含休息时间,可包含在内或在外。法律参考:《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
1、每天工作八小时是指工作时间,严格说工作时间不包括中途休息时间与用餐时间。
2、在连续工作八小时的岗位上,必然有入厕、用餐、饮水等人体自然需要时间,这属于短时的的应当计入工作时间。
但要是中途用餐或休息超过了合理时间的则不应计算工作时间,对此一般服从于用人单位的管理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1、法定工作时间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时间。它包括每日工作的小时数和每周工作的天数和小时数。
工作时间不仅包括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也包括劳动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准备时间、结束前的整理与交接时间.
还包括工间休息时间、人体自然需要时间(如喝水、上厕所等)、女职工哺乳时间以及依据法规或行政领导要求离开工作岗位从事其他活动的时间(如工会活动时间、行政活动时间、出差时间、履行社会职责的时间等)。
2、生产、工作不容间断的三班制企业员工班中就餐是自身生理需要和工作需要,其短暂中断的用膳时间应算作工作时间。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就业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果超过这一限度,就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当出现可能危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幅度根据需要而定,不受限制,并且不需要和工会及就业者协商。这些情况是: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需要紧急处理的,例如地震、洪水、抢险、交通事故等;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抢修的,例如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煤气管道泄露或堵塞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保修、保养的;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的;为了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到了饭点是可以吃饭,如公司规定在饭点不能吃饭则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公司。
第三十六条 【标准工作时间】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我认为符合法律规定。
至于公司平时工作时间只要不超过法定时间,征得员工同意可以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