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劳动合同法中遣散费的问题,想请教一下大家
我们老板提前了差不多一个月时间口头给说了一声,公司要解散。之后没有提到解散费的事情,现在剩了没几天了,我们跟他提了提,他说不知道有这回事。因为我们的合同是在上海签的,工作...
我们老板提前了差不多一个月时间口头给说了一声,公司要解散。之后没有提到解散费的事情,现在剩了没几天了,我们跟他提了提,他说不知道有这回事。因为我们的合同是在上海签的,工作地点也是上海,他说合同签好之后寄到了荷兰,遣散费不按照中国的劳动合同法执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没有可能拿到遣散费,可以拿到多少,我们是2011年的7月份进的公司。而且请了解的爱心人士可否帮忙发一下中国与荷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遣散费的情况的链接吧,我们老板说荷兰没有遣散费这个情况,欧洲那么发达,怎么可能没有呢。谢谢大家了,蛮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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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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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论是哪个国家的在中国开公司,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法律依据:《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本条第一款中的“企业”是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济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如工厂、农场、公司等。
本条第二款所指劳动法对劳动者的适用范围,包括三个方面:
①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
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
③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本法的适用范围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
2、如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必须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即补偿1.5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没有书面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另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共计支付2.5个月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本条第一款中的“企业”是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济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如工厂、农场、公司等。
本条第二款所指劳动法对劳动者的适用范围,包括三个方面:
①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
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
③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本法的适用范围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
2、如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必须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即补偿1.5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没有书面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另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共计支付2.5个月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参考资料: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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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荷兰的这家公司在中国开有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并且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该单位就应当依据中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支付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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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按中国的劳动合同法处理。可能单位会自愿多支付一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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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按中国劳动合同法执行,就算是跨国企业在国内成立的公司也应该按遵守中国法律。你们公司在国内难道没有注册吗?没注册怎么签得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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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企业,即使是外资,也要适用中国的劳动合同法。
你所说的遣散费在法律上应该就是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因为自身的原因被迫解散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费的。费用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补偿,满一年按照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支付。如果单位不支付的话,到时你们集体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你所说的遣散费在法律上应该就是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因为自身的原因被迫解散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费的。费用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补偿,满一年按照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支付。如果单位不支付的话,到时你们集体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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