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装块电表要办理那些手续 20
申请装块电表要办理以下手续:
一、居民新装电表办理程序如下:
1、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亲自到供电营业窗口领取《用电报装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清楚,交窗口业务受理员登记。
2、如身份证丢失或过期未及时办理的,可出具本人户口簿;无法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可填写《用电报装申请表》,并到户籍所在村委会加盖公章。
3、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受托人需出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二、是经窗口业务受理员审核居民提供的材料无误后,退还原件,复印件存档。根据《用电报装申请表》安排现场查勘。
三、是负荷勘察人员到居民用电现场进行供电条件勘查,核实用电需求,确定用电容量、用电性质、供电方式、供电路径、计量方式、计量装置配置等内容,制定供电方案。
四、是由业务受理员向客户发出供电方案通知书,在发出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居民办理交费手续,施工人员装表通电。
扩展资料:
居民客户申请用电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
1、书面申请书。
2、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现房屋产权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4、一个产权证,只能办理1个用电户。鉴于贵户尚未取得独立房屋产权证,不符合申请用电条件,供电公司将不予受理用电申请。
参考资料:
以桂平市水电表报装为例:
一、根据浔政办通〔2016〕1号文规定:桂平市所有水电报装必须凭市“执法办”出具的《水电报装审查意见书》原件(复印或扫描打印无效)到供电部门申请。
二、办理《水电报装审查意见书》需提供:
1、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之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到当地政府办公室申请。
三、用户得到《水电报装审查意见书》、审核后的相片后,到供电部门营业厅办理用电申请,需提交资料:
1、用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复印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其中之一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复印件)。
3、《水电报装审查意见书》原件、审核后的相片原件。
4、如委托其他人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复印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章电力供应与使用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
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制定。
第二十五条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
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
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并提供用户须知资料。
第二十七条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签订供用电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供电企业应当保证供给用户的供电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对公用供电设施引起的供电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供电企业应当根据其必要性和电网的可能,提供相应的电力。
第二十九条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用户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有异议的,可以向电力管理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因抢险救灾需要紧急供电时,供电企业必须尽速安排供电,所需供电工程费用和应付电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用户应当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
用户受电装置的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第三十二条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企业有权制止。
第三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
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进入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或者抄表收费时,应当出示有关证件。
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按时交纳电费;对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提供方便。
第三十四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工作。
申请装块电表要办理以下手续:
一、居民新装电表办理程序如下:
1、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亲自到供电营业窗口领取《用电报装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清楚,交窗口业务受理员登记。
2、如身份证丢失或过期未及时办理的,可出具本人户口簿;无法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可填写《用电报装申请表》,并到户籍所在村委会加盖公章。
3、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受托人需出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二、是经窗口业务受理员审核居民提供的材料无误后,退还原件,复印件存档。根据《用电报装申请表》安排现场查勘。
三、是负荷勘察人员到居民用电现场进行供电条件勘查,核实用电需求,确定用电容量、用电性质、供电方式、供电路径、计量方式、计量装置配置等内容,制定供电方案。
四、是由业务受理员向客户发出供电方案通知书,在发出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居民办理交费手续,施工人员装表通电。
扩展资料
1、居民客户办理电表更名(过户)业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统一格式的用电申请表(营业厅提供)。
(2)原、新客户双方签名的更名过户申请报告 (营业厅提供)。
(3)双方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现场需要核对原件,带原件到营业厅由工作人员复印也行)。
(4)用电地址《房产证》复印件;无房产证时,其他相关的房地产证明也可以。
(5)若为租赁户申请更名(过户)的,还应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用电地址物业产权人同意更名过户的书面声明(没有规范,可自行填写,写得清楚明白即可)。
2、住宅小区批量低压居民客户的电表更名,可以由小区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统一办理,这时应提供:
(1)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委托书或物业管理合同的复印件,业主公约(或业主临时公约);
(2)业主清单(包括房号),业主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购房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表
公司或企业新装(增容)用电需提供:1.客户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2.用电地址物业产权权属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任一);3.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如办理银行划扣电费需提交相关缴费资料
(注: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经核实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的复印件各1份。)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可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服务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选择相应的业务类型,查看业务描述与办理流程>点击“办理”>填写基本信息后提交即可自助办理用电申请。"
一、居民新装电表办理程序如下:一是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亲自到供电营业窗口领取《用电报装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清楚,交窗口业务受理员登记。如身份证丢失或过期未及时办理的,可出具本人户口簿;无法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可填写《用电报装申请表》,并到户籍所在村委会加盖公章。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受托人需出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二、是经窗口业务受理员审核居民提供的材料无误后,退还原件,复印件存档。根据《用电报装申请表》安排现场查勘。
三、是负荷勘察人员到居民用电现场进行供电条件勘查,核实用电需求,确定用电容量、用电性质、供电方式、供电路径、计量方式、计量装置配置等内容,制定供电方案。
四、是由业务受理员向客户发出供电方案通知书,在发出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居民办理交费手续,施工人员装表通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