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VA的局部变量和成员变量的区别?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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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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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法内部可以定义变量,被称为局部变量。局部变量的一般形式如下
[变量修饰符] 变量类型 变量名;
变量修饰符可以是final,表示这是常量。
变量类型可以是Java中任意合法的基本类型或复合类型。
变量名是用户自定义标识符,遵循标识符的一般规则。
可以在一行中定义多个局部变量,以逗号分隔。
定义变量时可以同时赋初值。
局部变量必须要先定义后使用。
例如,下面就是一些局部变量的定义:
final double PI = 3.1416;
int ix, iy;
final int MAIL = 0;
从形式上看,局部变量和类的成员变量十分相似,但在使用上它们的区别很大。
局部变量没有访问权限修饰符,不能用public、private和protected来修饰。这是因为它只能在定义它的方法内部使用。
局部变量不能用static修饰,没有"静态局部变量",这是Java和C/C++的一个细微差别。
系统不会自动为局部变量赋初值,但对于成员变量,系统会自动赋初值。基本类型的值为0,复合类型的值为null。
局部变量的作用域仅限于定义它的方法,在该方法的外部无法访问它。成员变量的作用域在整个类内部都是可见的,所有成员方法都可以使用它。如果访问权限允许,还可以在类的外部使用成员变量。
局部变量的生存周期与方法的执行期相同。当方法执行到定义局部变量的语句时,局部变量被创建;执行到它所在的作用域的最后一条语句时,局部变量被销毁。类的成员变量,如果是实例成员变量,它和对象
的生存期相同。而静态成员变量的生存期是整个程序运行期。
在同一个方法中,不允许有同名的局部变量。在不同的方法中,可以有同名的局部变量,它们互不干涉。
局部变量可以和成员变量同名,且在使用时,局部变量具有更高的优先级。
【例3.12】 局部变量使用示例。
//-----------文件名localVariable.java,程序编号3.22-----------------
public class localVariable{
public void method_1(){
int va = 0; //正确
public int pva; //错误,不能有访问权限
static int sa; //错误,不能是静态的
final int CONST = 10; //正确,可以是常量
double va =0.0; //错误,与前面的va同名
vb = 100.0; //错误,vb还未定义
double vb;
vb = 100.0; //正确,现在可以使用了
}
public void method_2(){
va = 0; //错误,method_1()中的变量va在此不可用
int CONST = 100; //正确,它与method_1()中的CONST不同
}
}
【例3.13】 局部变量与成员变量同名问题示例。
//-----------文件名localVSmember.java,程序编号3.23-----------------
public class localVSmember{
private int iVar = 100;
public void method_1(){
int iVar; //正确可以与成员变量同名
iVar = 200; //这里访问的是局部变量
his.iVar = 300; //这里访问的是成员变量
}
public void method_2(){
iVar = 400; //这里访问的是成员变量
}
}
在程序3.23中,同名的局部变量会屏蔽掉成员变量。为了访问被屏蔽的成员变量,需要使用一个前缀"this",它表示的是"本对象"。
[变量修饰符] 变量类型 变量名;
变量修饰符可以是final,表示这是常量。
变量类型可以是Java中任意合法的基本类型或复合类型。
变量名是用户自定义标识符,遵循标识符的一般规则。
可以在一行中定义多个局部变量,以逗号分隔。
定义变量时可以同时赋初值。
局部变量必须要先定义后使用。
例如,下面就是一些局部变量的定义:
final double PI = 3.1416;
int ix, iy;
final int MAIL = 0;
从形式上看,局部变量和类的成员变量十分相似,但在使用上它们的区别很大。
局部变量没有访问权限修饰符,不能用public、private和protected来修饰。这是因为它只能在定义它的方法内部使用。
局部变量不能用static修饰,没有"静态局部变量",这是Java和C/C++的一个细微差别。
系统不会自动为局部变量赋初值,但对于成员变量,系统会自动赋初值。基本类型的值为0,复合类型的值为null。
局部变量的作用域仅限于定义它的方法,在该方法的外部无法访问它。成员变量的作用域在整个类内部都是可见的,所有成员方法都可以使用它。如果访问权限允许,还可以在类的外部使用成员变量。
局部变量的生存周期与方法的执行期相同。当方法执行到定义局部变量的语句时,局部变量被创建;执行到它所在的作用域的最后一条语句时,局部变量被销毁。类的成员变量,如果是实例成员变量,它和对象
的生存期相同。而静态成员变量的生存期是整个程序运行期。
在同一个方法中,不允许有同名的局部变量。在不同的方法中,可以有同名的局部变量,它们互不干涉。
局部变量可以和成员变量同名,且在使用时,局部变量具有更高的优先级。
【例3.12】 局部变量使用示例。
//-----------文件名localVariable.java,程序编号3.22-----------------
public class localVariable{
public void method_1(){
int va = 0; //正确
public int pva; //错误,不能有访问权限
static int sa; //错误,不能是静态的
final int CONST = 10; //正确,可以是常量
double va =0.0; //错误,与前面的va同名
vb = 100.0; //错误,vb还未定义
double vb;
vb = 100.0; //正确,现在可以使用了
}
public void method_2(){
va = 0; //错误,method_1()中的变量va在此不可用
int CONST = 100; //正确,它与method_1()中的CONST不同
}
}
【例3.13】 局部变量与成员变量同名问题示例。
//-----------文件名localVSmember.java,程序编号3.23-----------------
public class localVSmember{
private int iVar = 100;
public void method_1(){
int iVar; //正确可以与成员变量同名
iVar = 200; //这里访问的是局部变量
his.iVar = 300; //这里访问的是成员变量
}
public void method_2(){
iVar = 400; //这里访问的是成员变量
}
}
在程序3.23中,同名的局部变量会屏蔽掉成员变量。为了访问被屏蔽的成员变量,需要使用一个前缀"this",它表示的是"本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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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知识点小结:
变量的划分:
所有变量可以分成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成员变量又可以分成实例属性(不以static修饰)和类属性(以static修饰),而且成员变量要在类里面定义,而局部变量则分为形参(方法签名中定义的变量),方法局部变量(在方法内定义)和代码块局部变量(在代码块内定义(例如for循环里面的变量)),并且局部变量定义必须在方法里面!
成员变量:
成员变量被分为类属性和实例属性两种,定义一个属性时不使用static修饰的就是实例属性,使用static修饰的就是类属性.其中类属性可以理解为类成员变量,他作为类的一个成员,与类共存亡;实例属性则可理解为实例成员变量,它作为实例的一个成员,与实例共存亡.
类属性也可以让该类的实例来访问(实例.类属性(其实这个只是一个假象,其实是类.类属性这样来访问)也就是说,如果通过一个实例修改了类属性的值,有雨这个类属性并不属于它,而是属于它对应的类.因此,修改的依然是类的类属性,与通过该类来修改类属性的结果完全相同,这会导致该类的其他实例来访问这个类属性时也将获得这个被修改过的值.
成员变量无须显式初始化,只要为一个类定义了类属性或实例属性,则系统会在这个类的准备阶段或创建这个类的实例时进行默认初始化.
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的区别:
与成员变量不同的是,局部变量除了形参之外,都必须显式初始化.
java允许局部变量和成员变量同名,如果方法里的局部变量和成员变量同名,局部变量会覆盖成员变量,如果需要再这个方法里引用被覆盖的成员变量,则可使用this(对于实例属性)或类名(对于类属性)作为调用者来限定访问成员变量.
成员变量的作用范围:
在同一个类里,成员变量的作用范围是整个类内有效,一个方法里面不能定义两个同名的局部变量,即使一个是方法局部变量,一个是代码块局部变量或者形参也不行.
成员变量的初始化和在内存中的运行机制:
在类的准备阶段,系统将会为该类的类属性分配内存空间,并指定默认初始值.初始化完成后,会在堆内存中分配一块内存区.
成员变量的考虑使用情形:
1.当变量是描述某个对象的固有信息的,例如人的身高,可以考虑使用成员变量;2.用于保存某个类,或某个实例状态信息的变量通常应该使用成员变量.3,如果某个信息需要在某个类的多个方法之间进行共享,则这个信息应该使用成员变量来保存.
成员变量的使用规则:
1.当成员变量的作用域扩大到类存在范围或者对象存在范围,这种范围的扩大有两个害处:1.增大了变量的生存时间,这将导致更大的系统开销;2.扩大了变量的作用域,这不利于提高程序的内聚性.
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分为形参,方法局部变量和代码块局部变量.
形参:它的作用域在整个方法内有效.
方法局部变量:冲定义该变量的地方生效,到该方法结束时失效.
代码块局部变量:这个局部变量的作用域从定义该变量的地方生效,到该代码块结束时失效.
实例属性是在创建实例时分配内存空间,并指定初始值,而类属性在创建实例时并没有分配内存空间.
与成员变量不同,局部变量不属于任何类或实例,因此它总是保存在其所在方法的栈内存中的.如果局部变量是基本类型的变量,则直接把这个变量的值保存在该变量对应内存中;如果局部变量是一个引用类型的变量,则这个变量里存放的是地址,通过该地址引用到该变量实际引用的对象或数组.
局部变量是放在栈内存之中.
形参的初始化过程:
当通过类或对象调用某个方法时,系统会在该方法栈区内为所有形参分配内存空间,并将实参的值赋给对应的形参,这就完成了形参的初始化.
变量的划分:
所有变量可以分成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成员变量又可以分成实例属性(不以static修饰)和类属性(以static修饰),而且成员变量要在类里面定义,而局部变量则分为形参(方法签名中定义的变量),方法局部变量(在方法内定义)和代码块局部变量(在代码块内定义(例如for循环里面的变量)),并且局部变量定义必须在方法里面!
成员变量:
成员变量被分为类属性和实例属性两种,定义一个属性时不使用static修饰的就是实例属性,使用static修饰的就是类属性.其中类属性可以理解为类成员变量,他作为类的一个成员,与类共存亡;实例属性则可理解为实例成员变量,它作为实例的一个成员,与实例共存亡.
类属性也可以让该类的实例来访问(实例.类属性(其实这个只是一个假象,其实是类.类属性这样来访问)也就是说,如果通过一个实例修改了类属性的值,有雨这个类属性并不属于它,而是属于它对应的类.因此,修改的依然是类的类属性,与通过该类来修改类属性的结果完全相同,这会导致该类的其他实例来访问这个类属性时也将获得这个被修改过的值.
成员变量无须显式初始化,只要为一个类定义了类属性或实例属性,则系统会在这个类的准备阶段或创建这个类的实例时进行默认初始化.
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的区别:
与成员变量不同的是,局部变量除了形参之外,都必须显式初始化.
java允许局部变量和成员变量同名,如果方法里的局部变量和成员变量同名,局部变量会覆盖成员变量,如果需要再这个方法里引用被覆盖的成员变量,则可使用this(对于实例属性)或类名(对于类属性)作为调用者来限定访问成员变量.
成员变量的作用范围:
在同一个类里,成员变量的作用范围是整个类内有效,一个方法里面不能定义两个同名的局部变量,即使一个是方法局部变量,一个是代码块局部变量或者形参也不行.
成员变量的初始化和在内存中的运行机制:
在类的准备阶段,系统将会为该类的类属性分配内存空间,并指定默认初始值.初始化完成后,会在堆内存中分配一块内存区.
成员变量的考虑使用情形:
1.当变量是描述某个对象的固有信息的,例如人的身高,可以考虑使用成员变量;2.用于保存某个类,或某个实例状态信息的变量通常应该使用成员变量.3,如果某个信息需要在某个类的多个方法之间进行共享,则这个信息应该使用成员变量来保存.
成员变量的使用规则:
1.当成员变量的作用域扩大到类存在范围或者对象存在范围,这种范围的扩大有两个害处:1.增大了变量的生存时间,这将导致更大的系统开销;2.扩大了变量的作用域,这不利于提高程序的内聚性.
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分为形参,方法局部变量和代码块局部变量.
形参:它的作用域在整个方法内有效.
方法局部变量:冲定义该变量的地方生效,到该方法结束时失效.
代码块局部变量:这个局部变量的作用域从定义该变量的地方生效,到该代码块结束时失效.
实例属性是在创建实例时分配内存空间,并指定初始值,而类属性在创建实例时并没有分配内存空间.
与成员变量不同,局部变量不属于任何类或实例,因此它总是保存在其所在方法的栈内存中的.如果局部变量是基本类型的变量,则直接把这个变量的值保存在该变量对应内存中;如果局部变量是一个引用类型的变量,则这个变量里存放的是地址,通过该地址引用到该变量实际引用的对象或数组.
局部变量是放在栈内存之中.
形参的初始化过程:
当通过类或对象调用某个方法时,系统会在该方法栈区内为所有形参分配内存空间,并将实参的值赋给对应的形参,这就完成了形参的初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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