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断绝关系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事情

一对双胞胎姐妹,早期父母离异,离婚协议写明抚养权归父亲,并且现住的房子归母亲。但因父亲当时要坐牢15年,所以商定子女由母亲代管,养育子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父亲承担。但是在... 一对双胞胎姐妹,早期父母离异,离婚协议写明抚养权归父亲,并且现住的房子归母亲。但因父亲当时要坐牢15年,所以商定子女由母亲代管,养育子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父亲承担。但是在这十几年间,父亲给予的抚养费时有间断。现在子女已经成年,父亲坐牢回来后,自己有一套城中村的房子。现在父亲要与子女断绝关系,现有以下几个问题:1、离婚时那套房子说是归母亲,但是父亲一直没有过户,现在父亲不肯过户给母亲。现在可否要求父亲立刻办理过户,把房子过到母亲名下。2、在断绝关系后,子女是否享有父亲那方的继承权?3、断绝关系后,子女对父亲是否有赡养的义务,在什么情况下要履行赡养的义务?4、因在父亲回来后,两姐妹的户口迁到父亲名下,当父亲那套城中村的房子拆迁时,子女可否要求分得自己应得的那一份?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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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zy2222
推荐于2017-10-05 · 知道合伙人情感行家
zkzy2222
知道合伙人情感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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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历,曾学过法律、心理学、历史等学科。现任周口党校科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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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没有断绝父子或母子关系的相关法律条文。
在法律上,生父母和亲子女之间,只有在亲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情况下才会被认为是断绝关系。其他任何情况下,无论是单方或是双方共同声明“断绝关系”都是无效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都不会因此而终止。
《婚姻法》第26条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被收养人也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亲生父母有特殊因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amidaya
2013-01-08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amidaya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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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婚姻、继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法律知识。了解一审案件的立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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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恐怕很难,鉴于年代久远,应该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无法从法律获得救济
2、此问题无意义,身份关系不因当事人的承认或者拒绝而改变,你父亲断绝关系的看法本身违法,不被法律承认
3、同2,顺便说下肯定有赡养义务
4、如果房屋只登记在父亲名下,则父亲是唯一的拆迁受益人,其他人无权利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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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老人

2013-01-08 · TA获得超过5.2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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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血缘关系的父母与子女在法律上是无法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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