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中的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
当期所得税费用就是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所得税税率(25%),其中应纳税所得=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
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资及薪金的14%)、工会费(2%)、职工教育经费(8%)、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纳税调整减少额: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注: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即发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注: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即转回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注: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即发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注: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即转回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也可以尝试用这种方法来计算或验算上述方法计算结果的正确性:如果当期没有发生税率变化,则简单至极,只需考虑永久性差异(即税法根本不让抵扣的税会差异)的影响。
扩展资料:
企业在损益类科目中需设置“所得税费用”,使用该科目时需注意: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3)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②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比照上述原则调整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及有关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所得税费用
显然,税前会计利润的计算严格地受财务会计报告所采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的限制,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则受国家税法的约束。两者产生的差异一般可以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两类。前者是某些项目在一种计算中适宜于包括在内,但在另一种计算中却要求除外。例如,某些捐赠支出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但在计算税前会计利润时则可以扣除。且这种差异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转回,因此称为永久性差异。后者是某些项目在计算确定某种金额时,包括在不同时期的计算之中。例如,会计政策规定,当产品或劳务已经提供,且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即可将其收入计入会计收益,但税法则可能准许在收回现金后才计入。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和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的这些收入在一定时期内最终是一致的,但是计入的时期却不一致。这种发生于本期,但能够在以后的一个会计期间或若干个会计期间转回的差异称为时间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