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海分局为地(师)级国家事业单位,设有21个处室。
2、下属单位有:
(1)上海海洋调查船大队、中国海监船第四大队、上海海洋预报台、东海海洋信息中心、东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标准计量中心东海站、厦门中心海洋站、温州海洋区;
(2)上海海洋局海洋综合管理处、上海海洋管区、国家海洋局上海办事处、宁波海洋调查队、东海分局通讯站、东海分局导航浮标队、东海分局供应站、中国海洋报上海记者站。
3、主要职能:
1、承担海区海洋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等相关工作。
2、承担国家海洋经济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等工作。
3、承担海区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海区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的审批管理。
4、承担海区海岛保护和无居民海岛使用的监督管理。
5、承担海区海洋环境保护的责任。
6、承担海区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宣传教育工作等。
扩展资料:
海洋局东海分局的主要装备:
1、拥有海监船艇19艘,其中千吨级以上7艘、800吨级2艘、300吨级2艘、执法艇8艘;
2、装备有海监飞机3架,其中固定翼飞机2架、直升机1架;
3、布放海上运行海洋大型资料浮标5个;
4、投入观测运行高频地波雷达2对4座,X波段测波雷达3座;
5、拥有大型仪器设备599台(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是一个正厅级单位,并与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副厅级)合署办公。现任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局长、中国海监东海总队总队长刘刻福;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中国海监东海总队政委周振华。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成立于1965年3月,是国家海洋局派驻东海区的海洋行政管理机构,履行北起江苏连云港南至福建东山诏安头、我国管辖海域有关海洋监督管理职能。主要职责包括:
(一)承担海区海洋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拟订区域相关海洋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海洋听证、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
(二)承担国家海洋经济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海区海洋领域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
(三)承担海区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海区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的审批管理。
(四)承担海区海岛保护和无居民海岛使用的监督管理。
(五)承担海区海洋环境保护的责任;监督管理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海洋倾废和局核准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管理领海外等海域的海洋保护区,承担海区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海洋生态损害的国家索赔。
(六)承担海区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监督管理海区海洋信息、海洋资料、海洋标准计量工作,推进海区科技兴海和公众海洋宣传教育工作。
(七)承担海区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和观测预报体系的管理,发布海区海洋环境通报、公报、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监督管理海区防灾减灾工作。
(八)承担海区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和涉外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海洋事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九)承担中国海监东海总队队伍建设和管理;承担海区海洋行政执法、维权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活动;负责船舶、飞机、陆岸设施管理和通信、机要保障工作。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内设11个处室。包括:
1、办公室(新闻信息办公室、保卫处);
2、政策法规与规划处(监督管理处);
3、海域和海岛管理处;
4、海洋环境保护处;
5、海洋科学技术处;
6、海洋预报减灾处(海洋军事服务保障办公室);
7、人事处(中国海监东海总队政治处);
8、财务处(资产管理处);
9、党委办公室;
10、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办公室);
11、离退休办公室。
同时,中国海监东海总队机关设5个处室:指挥处、行政执法处、维权执法处、装备技术处、机要处。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下辖16个直属单位。包括:
1、国家海洋局东海预报中心;
2、国家海洋局东海监测中心;
3、国家海洋局东海信息中心;
4、国家海洋局东海标准计量中心;
5、国家海洋局东海机关服务中心;
6、中国海监第四支队;
7、中国海监第五支队;
8、中国海监第六支队;
9、中国海监东海航空支队;
10、中国海监东海维权执法支队;
11、国家海洋局南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12、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13、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14、国家海洋局闽东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15、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16、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舟山海洋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