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让我自己辞职走人,我该怎么办才好?
问题是现在我已经在这边的新分公司工作一个月了,伙现在辞职的话就一分钱都拿不到了,更何况现在年底,年终奖啥的都没有了。 展开
2017-06-08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收集公司胁迫或者变相胁迫劳动者离职的证明材料,然后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04-16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但是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根据原因不同可能会存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的话是没有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所以员工本人需要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出现严重违纪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17-05-11 · OFweek高科技技术人才网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主动辞职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被辞职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六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同上;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没有理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3、看来当然是如果用人单位强迫你离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而且单位是违法行为,不存在“不良记录”的问题。你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