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和转正是什么关系?
应届毕业生,签合同的时候劳动法定规定都不懂,合同期限签了一年,半年过去,虽然算是正式员工,但是工资还是实习工资档。我想问:按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应该早就过了,我现在是正式...
应届毕业生,签合同的时候劳动法定规定都不懂,合同期限签了一年,半年过去,虽然算是正式员工,但是工资还是实习工资档。我想问:按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应该早就过了,我现在是正式员工,算转正吗?工资应该调吗?想先问清楚概念在和人力资源部商量。
展开
5个回答
展开全部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和转正的关系,这个要看你们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试用期是如何约定的,一般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员工工资的80%,并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
如果你的试用期工资就是转正后的工资,哪转正后工资是不需要调整的,如果你的试用期工资低于转正后工资,那转正后的工资就需要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展开全部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个案分析】
一年的固定期合同按法律规定最多只能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这里的一年以上,根据立法原则都是包含本数。
那么您现在拿了6个月的试用期工资,用人单位就违反了第83条的规定。
如何补偿上述法律也规定的很明确了,举例说明试用期工资为2400,正式工资为3000元。您多拿了4个月的试用期工资,先将这4个月的差额补足即600*4=2400元,然后对于这违反法律规定的4个月给予赔偿,即3000*4=12000元,合计12000+2400=14400元。
【意见建议】
补差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12000元的赔偿款和自己在该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只有你自己才知道。如果准备只做1年就换单位了,建议要求赔偿。如果想在这单位长久发展,建议和HR说清楚,不是你不知道单位要承担什么责任,而是你大度的放弃了,为的是更好的把自己的青春和企业一起暂放炫目的光彩。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个案分析】
一年的固定期合同按法律规定最多只能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这里的一年以上,根据立法原则都是包含本数。
那么您现在拿了6个月的试用期工资,用人单位就违反了第83条的规定。
如何补偿上述法律也规定的很明确了,举例说明试用期工资为2400,正式工资为3000元。您多拿了4个月的试用期工资,先将这4个月的差额补足即600*4=2400元,然后对于这违反法律规定的4个月给予赔偿,即3000*4=12000元,合计12000+2400=14400元。
【意见建议】
补差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12000元的赔偿款和自己在该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只有你自己才知道。如果准备只做1年就换单位了,建议要求赔偿。如果想在这单位长久发展,建议和HR说清楚,不是你不知道单位要承担什么责任,而是你大度的放弃了,为的是更好的把自己的青春和企业一起暂放炫目的光彩。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2013-01-13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关注
展开全部
这个主要看你和单位签订合同时是怎么谈得。
劳动法是这么规定的。1年的合同试用期是1个月;使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工资的80%;如果你的试用期工资就是转正后的工资。哪转正后工资是不需要调整的。如果你的试用期工资低于转正后工资,转正后就需要调整。
另外你要看合同上是怎么说的。工资是多少?试用期是多少?试用期时间等等.
劳动法是这么规定的。1年的合同试用期是1个月;使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工资的80%;如果你的试用期工资就是转正后的工资。哪转正后工资是不需要调整的。如果你的试用期工资低于转正后工资,转正后就需要调整。
另外你要看合同上是怎么说的。工资是多少?试用期是多少?试用期时间等等.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也就是说试用期最多一个月)。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具体得看合同的约定工资是多少,当然合同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看你劳动合同,否则你需要另外找证据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417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宁热带风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