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劳动合同不到一个月,提出离职,会给工资么??? 5
我是2012年12月19日去上班的,当时公司说要必须入职才会有工资,到了28号我就入职了,并签了合同。可是现在我没有干满一个月,就提出离职,结果经理告诉我未提前一个月离职...
我是2012年12月19日去上班的,当时公司说要必须入职才会有工资,到了28号我就入职了,并签了合同。可是现在我没有干满一个月,就提出离职,结果经理告诉我未提前一个月离职,12月份和1月份的工资都没有。我想问问,这样是否合理。公司会让我赔偿违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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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劳动合同不到一个月,提出离职,会给工资。工资是劳动报酬,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工资,那怕上班未到一个月。不过因为已经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应该提前30日通知公司,如果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那么属于违约了。但违约并不影响员工得到劳动报酬即工资的。
法律分析
已签劳动合同不到一个月,提出离职是可以拿到工资的,首先劳动者的辞职要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工资肯定是会有、做一天有一天的劳动报酬。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是不能拖欠员工工资的。如果有拖欠,员工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去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去法院申请支付令。一是,向劳动局或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查不到电话,可以在地图上查地址,亲自去举报。二是,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也是在地图上查地址,劳动仲裁是不需要劳动者任何费用的,是0成本。三是,可以去当地法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该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分析
已签劳动合同不到一个月,提出离职是可以拿到工资的,首先劳动者的辞职要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工资肯定是会有、做一天有一天的劳动报酬。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是不能拖欠员工工资的。如果有拖欠,员工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去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去法院申请支付令。一是,向劳动局或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查不到电话,可以在地图上查地址,亲自去举报。二是,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也是在地图上查地址,劳动仲裁是不需要劳动者任何费用的,是0成本。三是,可以去当地法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该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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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劳动报酬,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工资,那怕上班未到一个月。不过因为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你辞职应该提前30日通知公司,如果你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那么你违约了。但你违约并不影响你得到劳动报酬即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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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会追究我违约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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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公司的权利了,但还要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但公司直接以工资抵扣违约金是不当或者错误的,公司无权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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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你的追问,你的情况应该是在试用期内因公司不合理加班而提出离职。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每日可以延长不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公司非法加班构成违约,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工资。
就解决问题而言,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如果你想辞职必需提前三十天书面提交辞职书,在这期间你要正常去上班,因为你的劳动合同还没解除,否则公司就会以你擅自离职违约提出处罚,比如扣工资之类的。你是在试用期解除合同的话,你的试用期工资不得少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加班的话工资应付150%,也就是说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的工资= 合同工资×80%×150%。
就解决问题而言,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如果你想辞职必需提前三十天书面提交辞职书,在这期间你要正常去上班,因为你的劳动合同还没解除,否则公司就会以你擅自离职违约提出处罚,比如扣工资之类的。你是在试用期解除合同的话,你的试用期工资不得少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加班的话工资应付150%,也就是说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的工资= 合同工资×8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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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个:违反竞业禁止条款的(保密协议);违反服务期的(有培训的那种)。所以,不用担心违约金的问题。不发、扣发工资的,找劳动部门解决。劳动者有权利获得报酬,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大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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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就是担心到时候公司会以我为提前一个月离职,来说事。合同说明使用期三个月,但是试用期我没满三个月,本该可以提前一个星期,但是公司经理说如果按照试用期那我的就只有工资没有提成。但是当时合同也没有说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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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签了试用期合同,你就还在试用期内的。合同没有说明“按照试用期那我的就只有工资没有提成”,公司章程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能协商了,但是,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一般工人工资的80%
强制加班,是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可以不用提前就可解除合同的,还需要给与双倍的经济赔偿。补充完毕。劳动合同法地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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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你说的肯定是私人企业··如果你签了合同那他不给你钱很正常···按道理应该要让你赔违约经,但是私人企业说不准···还有你合同时签的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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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是only的公司。我是28号签的。合同期说试用期三个月,然后两年的合同。但是我由于不合理的加班我就提出离职了。结果被告知走了就没有工资了。
追答
你所谓的不合理加班是什么意思···合同上有加班的说明吗··还有你去上班的时候他们有没有告诉你什么时候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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