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园林局是什么级别的单位
重庆市园林局是副厅级单位。
重庆市园林局势重庆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鹅岭正街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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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起草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拟订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承担市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的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管理;参与并联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化配套指标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并监督实施;拟订有关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和城市园林水域安全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目标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四)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规范园林绿化市场的责任;拟订园林绿化市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单位的资质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管理、质量安全和工程监理; 制定园林绿化工程方面的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承担风景名胜区设立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监督由市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工作;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规范并监督执行。
(六)组织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国家自然遗产;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和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指导世界自然遗产、国家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和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地的管理工作。
(七)承担综合性公园、专类园、游艺机游乐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的责任;指导动物园、城市公园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城市公园分级分类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新建城市公园的验收和定级工作;指导城市公园紧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工作; 指导区县(自治县)城市公园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城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推广园林绿化先进技术,组织重大园林绿化科技项目攻关及成果推广;开展园林绿化方面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承担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
(九)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园林绿化行业职工队伍建设、专业教育、 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4-08-22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