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 都有哪些满门抄斩 有据可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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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案。
明史案是清初开国以来的第一宗文字狱,诛连甚广。始出于前明国相朱国桢之手,后湖州府南浔镇庄廷鑨得到其中一部分。庄廷鑨目盲,请士人读给他听,他认为何处当增当删,便口述出来,由宾客笔录。旋即又延请许多饱学鸿儒,再加修订。书成不久,庄廷鑨便即去世。其父庄允诚心伤爱子之逝,将是书印行以为纪念,书名《明史辑略》。归安县革职知县吴知荣,挑出史书编年的毛病,言任教仍奉明朝正朔,告到辅政大臣鳌拜府上。鳌拜当即派出钦差查究。庄家全族十五岁以上的尽数处斩。因此案入狱者2000余人,审讯后定死刑70多人,其中18人被凌迟处死。
《南山集》案
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清朝功臣家作奴仆。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
明史案是清初开国以来的第一宗文字狱,诛连甚广。始出于前明国相朱国桢之手,后湖州府南浔镇庄廷鑨得到其中一部分。庄廷鑨目盲,请士人读给他听,他认为何处当增当删,便口述出来,由宾客笔录。旋即又延请许多饱学鸿儒,再加修订。书成不久,庄廷鑨便即去世。其父庄允诚心伤爱子之逝,将是书印行以为纪念,书名《明史辑略》。归安县革职知县吴知荣,挑出史书编年的毛病,言任教仍奉明朝正朔,告到辅政大臣鳌拜府上。鳌拜当即派出钦差查究。庄家全族十五岁以上的尽数处斩。因此案入狱者2000余人,审讯后定死刑70多人,其中18人被凌迟处死。
《南山集》案
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清朝功臣家作奴仆。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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